可追兵倒下一批还有新的补上。
而他却已无力再战。
可却没死成。
因为就在他没有力气地躺在一棵槐树下时,一个形容邋遢的山间少年从此处路过,然后把他拖走了,藏在了一处山洞里。
这少年实在是邋遢得很。
头发不知多少天没洗,以至于纠结成了鸟窝。身上像是混合了一种臭味、酸味,油味、以及尸体的腐味。鞋子破了个大洞,衣服是几条几条拼凑起来的,脸上不知裹了几层的泥,简直看不出是个人。
能让冯璧书确认这是个少年的——是他的眼睛。
这少年的眼睛很年轻。
也很亮。
亮的像黎明前北方天空的星星一样。
这少年把冯璧书拖进山洞里后,替他喂食喂水,也包扎伤口,只是下手十分粗暴,显然从来没有照顾过伤员。冯璧书明明痛到极处,也坚决不肯吭声,依旧忠实地扮演着“哑巴黄”的角色。
那少年便真以为他是个哑巴,微笑道:“你这哑巴,身手倒是可以,我看你杀死那些路上的追兵,一手拿刀,一手拿匕首,好像使的是左右不同的路数。”
冯璧书一愣,没想到这少年居然躲在暗处,看到了他与追兵之间的打斗。
结果那少年笑道:“你这左手刀法,像是幽真观的春淼子道长的‘春山刀法’,你这右手的匕首转动,倒像是雪岫山杀手们的刺杀技法,你躲开追兵时使用的腿法,似乎是舒金门的‘浮金环步腿’,我说的对不对?”
冯璧书眉头一惊,却也心生警惕。
这少年能把他学过的几门功夫,都说的这样清楚,显然不是什么平民百姓。
他想出声问,却记起自己演的是个哑巴。
对方虽然救了他,但他也不愿说出自己的身份,只怕说出去,会连累帮他进入山庄的人。
而更让冯璧书感到诧异的是——当追兵摸到山洞附近的时候,这邋遢少年就提了一把锈迹斑斑的铁剑。
这把剑简直像是开玩笑似的别在他的腰间,他就这么笑嘻嘻地走了出去。
然后杀人。
一共十八个追兵,全数死在他手里!
那少年也受了伤。
三处伤,一处肩膀,一处小腿,一处在锁骨,险些就破了他的咽喉!
但他是一边流血,一边还是笑盈盈地走过来,对着冯璧书炫耀道:“喂,哑巴,我的剑法厉不厉害?”
冯璧书皱眉,摇头。
少年的剑法再厉害,也是不顾性命的打法。
这样不要命只顾痛快的剑术风格,不值得鼓励,鼓励是害人。
那邋遢少年却以为冯璧书瞧不起自己,冷笑道:“眼光很高嘛,这样的剑法你都觉得不厉害?你莫非是什么成名的大人物,特地扮成哑巴,潜伏进山庄的?”
冯璧书没有说话。
邋遢少年见得不到回应,就摸起了他的脉门,却眉头一皱,道:“你中了那些追兵的暗器,伤口是带毒的,这可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