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几个就停下了笔,他的字如同狗爬一样,歪歪扭扭挤作一堆,笔上墨水沾得太多,全滴在了纸上,晕染开来,纸上黑乎乎的一团,字都辨别不出来,陆辞珩挫败感顿生,把毛笔往笔架上一扔,“我不想写了!”
“欲速则不达,字只要多练练就会写得好的。”沈明安将笔放入陆辞珩的手中,覆上他的手耐心教他:“掌心虚空,掌握好力道,偏旁靠左边写,竖钩要有顿笔。”
沈明安的手带着丝丝凉意,在这闷热的夏日夜晚,仿佛一路渗入心底,抚平了他心中的燥意。
沈明安只是助他运笔,带着他写了几个字之后就慢慢松开了手,几次下来,陆辞珩的字虽没有多好看,但至少有模有样了。
窗外蝉鸣聒噪,陆辞珩练字练至深夜,不知怎么就睡了过去,再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了沈明安的床上,被褥上似乎还留有那人的余温。
不过这样的好事也就这么一次。
沈明安平日里给学生布置的课业又多又繁重,背不出四书的便要抄书,背不出哪一段就要将那篇抄十遍,陆辞珩上课走神,下课去后山摸鱼,那些字排列在一起,他连意思都不理解,自然背不出,就不可避免地要抄书。
可他字写得极慢,其余人写十个字的时间他才刚刚写完一个字,完全来不及在沈明安要求的时间里把书抄完交上去。
于是便耍了个小聪明,让小厮把他要抄的那几篇文章的字用小刀刻在陶板上,刷上墨水直接一印便是一篇了,虽则印出来的字丑了点,但胜在方便,况且下次如果沈明安再罚他抄书,也可以一劳永逸了。
他的字写得丑,印出来的与写出来的倒也相差不大,最后因为小厮办事不牢靠,没有将陶板藏好,还是被沈明安发现了。
但他还想着蒙混过关,嘴硬不肯承认,一口咬定那些书全是自己抄的。
沈明安目色沉下来,拿着戒尺毫不留情地打他手板,凌厉道:“知道错了吗?”
陆辞珩的手心片刻就被打得通红,半晌才不情不愿地说:“知道了。”
“错在哪里?”
“我不该偷懒,抄书时应该自己抄。”陆辞珩嘴上这样回着,心里想的却是他不像其余人那般没脑子,让抄十遍就真的抄十遍,同样是十遍,只不过其余人是抄了十遍,而他印了十遍,本质上又没有区别。
沈明安收回戒尺,叹了口气道:“抄书是为了让你们加深对文章的印象,能抄多少是多少,抄不完也可不抄,同我说一声即可,但你不该撒谎。”
“不论什么事,做了便是做了,”沈明安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小盒药膏,用指腹化开,轻轻涂在他通红的掌心,“我今日打你,并非是要罚你,而是希望你能记住这点。”
沈明安的动作太轻柔,指尖在他掌心打着圈儿,泛起酥酥麻麻的痒意,陆辞珩鬼使神差般应下声,“知道了,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