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宋楚云斗,其乐无穷
孟真并未真的住在福来客栈,而是在客栈附近的天香楼住了下来。
说到底,其实那日她同柳四娘说的话半真半假,并没有将自己真正的打算说与她听。她与柳四娘的交情并没有深到让她完全信任于她。况且孟真也猜到,即便是她真的住在福来客栈,柳四娘很有可能也不会将这件事告诉师父。
天香楼是一家酒楼,并不提供住宿,但只要银子使的足,日夜呆在这里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她身上加上卖马车得来的十两银子,笼统不过十三四两银子,唉……
云城的酒楼并不少,但她选择天香楼的原因是,这家的猪蹄膀做得真的是太好吃了!
关于她喜欢吃猪蹄膀这件事,师父不知鄙视过她多少回。师父爱干净,喜好清淡的饭菜,对于油腻的东西一想避而远之,尤其是油水肥腻的猪蹄膀。偏偏孟真对猪蹄膀有着不可磨灭的热情,以前每天都要吃一只,再不济三天也要吃一只。自从师父严厉禁止后,她不敢在师父面前吃,只得背着他偷偷地吃。
如今师父不在旁边,她餐餐都点猪蹄膀,如此不加节省地连续过了七八日以后,送菜的小二脸色有点发绿,瞅她的眼神有点不对。
毕竟像她这种死皮赖脸地呆在这雅间不走且总是点猪蹄膀的姑娘真心不多。
她在天香楼呆了这么多天,师父仍未出现,孟真趴在窗户上一脸忧伤:实在是太窝囊了太窝囊了!她究竟要这么窝囊地躲避多久啊?最为关键的是,她兜里没有银子了呀!
她瞧着街道的情景,一派热闹祥和,倒也没见有什么凶神恶煞的人到处寻人。
孟真歪着脑袋想:说不定宋楚云根本就是把她这茬给忘了。与其因为没有银子被人赶出去,还不如冒险试着自己走出去。
她迈出天香楼一步,左右瞅了瞅,没人注意到她,很好。小碎步迈起来,她既不敢走得太快,又不能走得太慢。掂了掂荷包里剩下的一小块碎银,孟真进了一家衣铺。
再出来时已然一副老太太的妆扮。
老太太是怎么走路来着?背要驼,腿要颤,最好手里有个拐杖。孟真看了看空空如也的两只手,决定再去买跟拐杖。
拐杖拐杖你在哪里呢?拐杖拐杖你个磨人的小东西……
终于在闹市的街尾处,给她找到了卖拐杖的地方。她挑也不挑,直接拎起一根付钱走人。却不想刚一转身,便撞上了一个人。
她只瞧得他身上华贵的衣服,没有兴趣去看那人的脸,张口说道:“麻烦滚……哦不是,麻烦让一下!”
那人环胸看着她:“本公子要是不让呢?”
这声音,好、好耳熟?
孟真强作镇定,咳嗽两声,哑着嗓子说道:“既然公子不让,那老身让开便是了,咳咳……”说着往旁边迈去。
那人伸手去摘她头上包着的方巾,孟真侧头躲过去,不悦道:“年轻人,你娘没教你要尊老爱幼吗?老身都这么大年纪了,你还跟老身过不去,这不能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