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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权臣 天谢 1025 字 6个月前

    冯去恶跪在御前,佩刀已被卸去,只是低头咬着后槽牙。

    苏晏清了清嗓子,脑中飞速梳理了一下思路。在来时的路上,他一边推敲沈柒口述的纲要,一边迅速翻阅暗盒中的证据,几乎是一目十行,心底大致有了条陈的轮廓。

    冯去恶的罪行,归纳起来不外乎是挟势弄权、贪赃枉法、逼死大臣、铲除异己,可如果就说这么几项,苏晏觉得分量太轻,不足以把他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

    那么就把几个大的论述要点拆分细化,分条析缕,再饰以隽语,结合大量有说服力的论据,尽量将论证的过程表现得高屋建瓴、势不可挡,占据道德法制的高地,先用声势压死他!

    ……前世写党政报告的经验诚不我欺!苏晏的腹稿打得游刃有余,十二条罪状张口就来。

    第四十七章 十二条弹死你(下)

    苏晏的腹稿打得游刃有余,十二条罪状张口就来:

    “锦衣卫之设,掌天子仪仗与直驾侍卫,南北镇抚司职责,原以巡查缉奸为要此是国家利器,本该忠君体国,为陛下所用。自冯去恶受事,快私仇、行倾陷,不思锦衣卫创立之初衷,将公权作为私器,是窃君上之大权,大罪一也!

    “其为人专横跋扈。有官员见之,两股战战,唯恐因失恭入罪。狭路相遇,必先让行,迟一步则批颊以责:‘盖不知我是谁’?出京办事,警跸传呼,清尘垫道,有如圣驾出幸。如此假陛下喜怒以恣威福,久而,人皆以为陛下授意,是损君上之圣名,大罪二也!

    “锦衣卫指挥使论官阶,为正三品,较之朝中一二品大员,相差不知凡几,却处处逾制,以公侯待遇自逞。擅扩第宅,建造园池,所住所用,无不奢侈,糜耗国家财力,是乱国家之法度,大罪三也!”

    这三条,弹劾冯去恶公器私用、狐假虎威、奢侈逾制。

    苏晏深谙,在封建时代,对皇帝不忠就是最无可饶恕之罪,故而此三点摆在前头,说得极为严重。窃君权、损君名、乱法度,一顶顶大帽子接连扣下。

    又不失细节,对官员“批颊以责”这一幕,将冯去恶的嚣张气焰表现得淋漓尽致。且能勾起那些受辱官员的新仇旧恨,回头怕不应声举证,对他的仗义执言感激在心?一石二鸟,不外如是。

    “如此奢靡用度,财物由何而来?他便贪赃枉法,公然索贿。北镇抚司有‘三木银’,好教陛下与诸位大人知道。看准哪家财帛丰厚,胡乱套个罪名抓捕,先枷三木,沉甸甸百斤重,人既变色脱形。如家属设法施救,便索千两白银,但只去一木。去第二木须两千两,去第三木须三千两。六千两换一条人命,出得起的倾家荡产,出不起的人财两失。如此陵轧勒索,是陷民于水火,大罪四也!”

    这“三木银”,是冯去恶定下的潜规则,北镇抚司的锦衣卫们不会对外宣扬,只在下狱后暗示受害者家属。倾家荡产捡回性命的,被枷得不敢吱声;凑不足赎金丢了性命的,说明家业薄,更是没人敢为其打抱不平。如此多年不曾事发。

    要不是沈柒透露内幕,苏晏也无法说得如此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