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要发怒,就看见沈阔手上刺伤的疤痕。
沈阔生性尊贵,手指长得很修长漂亮,那一道疤痕看着触目惊心。
距离他弄伤沈阔已经隔了好多日子。
沈阔是娇生惯养的少爷,从来没有被粗鲁对待过。苏暮谦一眼一眼看着那道疤痕,眉头锁的越来越死。
沈阔道:“我陪你吃饭吧!”
苏暮谦懒得跟醉汉一般见识,也不知被他怎么搅和的,还真带了几分饥饿的感觉。叫兰亭传膳,简单的吃了一口。
沈阔喝多了,有点想耍无赖。晚上留在这边睡。
苏暮谦道:“你要是留下,我就离开。”
沈阔一听,有几分委屈,只好道:“别,那我走。”
苏暮谦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发呆。
正想着,兰亭就搬进来几坛桃花酿道:“这是今年的新酒,用桃花和蜂蜜酿造的。京城中的人都喜欢这种,虽有酒气但是不醉人。一坛难求。今年雨水多,忠顺王府那边才得了十坛。咱家世子爷弄来了三十坛,怀着孩子也能喝一点。”
桃花酿没有烧酒有劲儿。却自带着桃花的甘甜和酒水的清冽,京城的文人对它也赞赏有加。甚至还给桃花酿写了不少好词。
如此盛名之下,风头一时无二。
也就他们世子爷出手阔绰。三十坛,怕苏小将军没的喝。
苏暮谦许久没喝酒了,自是有点馋的。道:“真的能喝?”
兰亭道:“问过御医了,可以喝几杯。”只要不是抱着坛子吨吨吨,影响不到胎儿。
兰亭向来是个有眼色的仆人,见他喜欢,立刻去拿了精致的琉璃盏。
桃花酿倒出来的颜色清淡透粉的,尤其是在晚上的烛光之下,在琉璃盏里晶莹透亮,看起来像一块琥珀。
桃花酿十分诱人。苏暮谦酒入了喉咙终于知道大家为什么对它推崇了。
入喉顺滑,有酒味又带着一种独特的甘甜,不愧是京城被文人墨客追求的好酒!
苏暮谦喝了几杯。
这个酒儿喝着清淡,但几杯下去,也有些淡淡的醉意。让人很舒服,只想找个地方睡一觉。
第二天早起,头完全不疼。甚至连身上也都是桃花酿的香味,倒比特意用熏香熏过的衣服更好闻。
苏小将军穿戴好了,沈阔就从外头进来了。仿佛昨儿的事儿一点不记得,道:“今儿咱们一块吃吧,昨儿我得了一块鲜鹿腿,叫厨子去烘烤一夜,把里头的汁水烤出。烘出脆皮,蘸着干料吃,很香的!”
烤鹿腿至少要两个师父弄上一夜。
比生肉放在炭火上干烤要好吃。不光是腿肉外头有酥皮,连里头的纹理也一丝丝的,可以用刀划一些,当个小零嘴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