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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一鸣趁着他停下揉眼的间隙,夺走他手里的工具,放进篮子里。

    在对方一脸诧异时,他缓缓说道:“休息一会儿,去书案,教你识字。”

    之前答应过对方要教他读书写字,近期太累他一时忘记,小家伙也没有再提及,如今空闲下来,是时候兑现诺言。

    古时可没有简单易学的汉语注音,多是下苦功夫,死记硬背。

    在这种年代,温饱都成问题,农家子弟自然没有过多时间和金钱来供养一个孩子读书识字,更别说是一个地位略低的哥儿。

    先前裴星以为夫君只是说说罢了,毕竟那之后夫君没再提及这件事,虽然内心有些失落但他还是懂事地遗忘这件事。

    夫君对他已经够好了,他不能得寸进尺。

    如今夫君再次提起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情,他的嘴角忍不住溢出惊喜的笑容。

    看到这一幕,陆一鸣觉得值了,麻烦就麻烦点吧,自己的弟弟自己宠着。

    上次留有“裴星”二字的纸被名字的主人收藏在箱底,这会儿小心翼翼拿出来,唯恐用力撕坏了纸张。

    这年头纸墨笔砚是真的贵,一两银子不过文人一个月的读书开销,怪不得穷苦人家负担不起,这哪是读书习字,简直就是用钱堆出来的学问。

    即使如此,还不是一个个趋之若鹜,赌那一线希望,赌输了倾家荡产,赌赢了飞黄腾达。

    不过这都和陆一鸣没关系,他不打算科考,这不比教眼前这只兔子读书识字来得香吗?

    裴星第一次握笔,尽管事先给予示范,他眼睛学会了,不代表手也能跟上。

    他整个手掌都用力,写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像是一笔笔画上去,而非自然书写。

    把“裴星”二字写完,裴星满头大汗,这字怎么瞧怎么丑,特别还是在夫君面前,更是无地自容。

    “不用心急,慢慢来,你第一次写,这样已经不错了,你握笔的姿势正确,只是掌控能力有待提高,这个多多练习即可,晚上多练习,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会改善。”

    “夫君第一次练字也是这般?”

    盯着这单纯的眼睛,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点点头,善意的谎言,不算撒谎。

    不过这安慰还是管用的,至少对方的情绪稳定下来,也不再自我怀疑。

    “夫君,我想认你的名字。”

    练习许久,他可以将自己的名字在纸张上熟练书写,虽说一些笔锋等还有待加强,但已经能勉强入眼。

    所以他停下书写自己的名字,转头迫不及待地问“陆一鸣”三个字。

    陆一鸣接过毛笔,沾了点墨,挥洒自如,只见一眨眼功夫“陆一鸣”三个大字跃然纸上,为了方便对那个书写,他特意写得端正些,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