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页(1 / 2)

我慢下了步子,细细打量起她来。

    姑娘看见了我,眨了眨眼,孟叙在她耳边低语一句,她露出了啊原来是你啊的神情,立刻俯身,对我行了个标准的礼:“见过皇后娘娘。”

    我连忙道:“嫂子不必多礼。”

    她对我一笑,眉间尽是江南女孩柔婉多情的调调儿,长得与我全然不是一个风格。

    我内心啧啧称奇。

    好家伙,孟叙的信件来往里根本没同我提过此事,冷不丁地给自己找了个未婚妻,这算什么?迟来的叛逆期吗!

    我抓心挠肝地想八卦他俩,可碍于如今身份贵重了,不方便直接问,所以只能轻咳一声道:“我与姑娘一见如故,只是今日来得匆忙,没带什么像样的礼物,不如改日来沈府一叙。”

    姑娘扭头看了眼孟叙。

    孟叙低声道:“你答应就是了,我与你同去。”

    姑娘点点头,语调里带着明显的南方口音:“是,皇后娘娘。”

    *

    第二日,我就下了帖子令他俩速速来沈府点卯,象征性地从李斯焱的库房里抓了两件昂贵玉件当礼物送给了未婚妻姑娘后,我切换成舒适的吃瓜姿势,眼巴巴道:“快跟我说说,你们怎么认识的啊?”

    这是个说来话长的故事。

    姑娘怕我听不懂她的口音,故意说得很慢,原来她是江南一个望族的旁支庶女,姓陆,单名芷,出去踏青的路上遭了倭寇劫掠,被扣押了两日一夜才被孟叙带着人救出来。

    可人虽救了出来,名声却全没了。

    哪怕那些倭寇嫌她细胳膊细腿,根本没有对她怎样,家里人却依旧觉得这是不得了的家丑,逼她去道观修行。

    几乎山穷水尽之时,孟叙看不过眼,再次搭救,见她识过字,便让她在衙门里做点书吏之事。

    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二来一去,就……就变成未婚妻了。

    老套的英雄救美桥段混合了新潮的职场爱情,听得我那叫一个津津有味,直拍大腿。

    这姑娘性子与我有相似之处,都烈的很,可细细看来却大相径庭,我是那种不管不顾的叛逆,她却更知进退,或许就是这种理性的坚定打动了孟叙。

    作为发小儿,我对他找到结婚对象表达了真挚的祝福。

    孟叙也没跟我客气,直言了他来长安的理由,一是把人带给家里瞧瞧,这个二嘛……陆芷人虽好,可是身份实在是过于低微了,配孟叙着实有些勉强。

    大族的旁支庶女,在士族中属于吊车尾的存在,如果不是孟叙瞧上了她,她的人生还不知道要难到何等地步。

    “所以,你想让我把她收为义妹?”我道。

    孟叙询问道:“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