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去纽约的,但总是有些事情拖延了我的脚步。”
约瑟芬轻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您是想责备我没能安排好行程吗?我说过想陪您去纽约的。”
“不是。你与我之间并没有这层关系。”她冷淡的说。
菲利普想了一下,“我是想尽快处理好手头的事情,这样,接下来我就能有很多时间自由支配。您已经多年没有回国,如果您想出门走走,我会很乐意陪伴您。”
“暂时我哪儿都不想去——”不过光是待在萨凡纳也很没有意思,萨凡纳太小了!这座海滨小城的时尚流行比巴黎至少延迟1年到2年,而且风气相当封闭,查尔斯顿也没有好在哪里,就像莱昂纳多说的,美国下南部各州的城市都过于保守,你的行事稍微出格一点,都会被当成“异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身处保守的城市,就得遵守这里的游戏规则,想要不走寻常路,带来的没有什么好下场。男人嘛,要是脸皮厚一点,比如像瑞德·巴特勒也能混得不错,可要是女人失去了“好名声”,那就完了,保守的上等人家的客厅再也不会对你敞开。
菲利普仔细观察她脸上神情,“您在纽约都去了哪儿?”
“华尔街,百老汇。纽约也不怎么样。”她一脸嫌弃。
“确实,比起巴黎或是伦敦,纽约就是一个小村庄,”他很客观的说:“可能在您心里,无论纽约还是巴黎都比不上您的故乡。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迷人的国家和城市您还没有去过,您不觉得应该更多的去见识这个世界吗?”
这个话题她很感兴趣。“你说的对。”
“我明年要去印度一趟,至少要去半年。您觉得印度怎么样?”
“我听说印度又脏又乱,有很多美女,还有很多宝石。”
他笑,“您说的没错。还有很多寺庙,迷人的神话传说。您想去印度看看吗?”
“你是在邀请我吗?”
“是的。”
约瑟芬觉得有点奇怪,“你们北方佬都这么直接吗?”
他却话题一转,“接下来的两个月我都会在萨凡纳,您是地主,请您告诉我这儿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
舞会总是令人愉快的,是这个时代少有的能跟追求者近距离接触而不会被人背后嚼舌头说你“太轻浮”的场合。
作为舞伴来说,相貌英俊又会说话的男人会是很好的舞伴。
菲利普是北方豪门子弟,去过欧洲和英国、西班牙,人生经历丰富,即使放在后世也是富二代中的佼佼者,在这个时代来说就更不可多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