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悯托起林虞的素手,把汁液涂到她贝壳似的指甲上,他涂得很认真,边边角角也不放过,林虞原本浅粉色的指甲此时变成了淡淡的玫瑰粉,看起来愈加可爱。
涂完以后,陆悯盯着林虞的指甲看了一瞬,眸中闪过一丝笑意,他低下头,猛地把林虞的小指吮在口中。
指尖痒痒的,又热又麻,林虞用力把指头抽出来,指甲上的玫瑰粉蹭到陆悯的嘴角,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那一点颜色晕染开来,沾满嘴唇,无端的增添了几分风情。
林虞低下头,翘着指头倒了一杯水递到陆悯跟前,温声道:“二爷您快漱漱口,凤仙花里加了白矾是有毒的。”
陆悯不以为意,接过茶盏喝了一口水,随意漱了两下,就吐出来了。林虞无奈,拿出帕子,给陆悯擦拭嘴角的汁液,她的指甲还是湿的,擦拭起来很不方便,手指不小心碰到他的唇,柔柔嫩嫩的还带着湿意,极尽魅惑。
她哆嗦一下,随即镇定下来,面不改色帮陆悯把嘴唇擦得干干净净。
陆悯直勾勾看着林虞,眼睛一眨不眨,随后托起她的手,把那个被他吃掉颜色的指甲重新涂好。
桌上放着一块白色布帛,陆悯把布帛剪成条形,裹在林虞的指甲上,认真绑好,这时丫鬟从门外进来,躬身禀告:“小姐回来了!”
小姐?放眼整个陆府,除了早已为人妇的陆氏,现下统共只有一位小姐,那就是陆菲。四个月前陆菲的姑母患疾,姑母膝下只两个少年儿郎,儿郎笨手笨脚,做不了侍候人的活计,于是陆菲自告奋勇,远赴豫南给姑母侍疾。
豫南与长安千里之遥,走到半路上,陆菲得到陆悯中毒身亡的消息,她大哭一场,随即改变行程,向长安折返,还未到达长安,又听说陆悯死而复生了。
兄长已无恙,陆菲再没有理由归家,只好再次向豫南出发。她身在豫南,心里惦念的却是陆悯。她精心侍候姑母,好容易等到姑母痊愈,马不停蹄就回到长安。
陆菲比陆悯小十一岁,她记事起,陆悯就是大人了,他生的好看,又有本事,每日虽根本不拿正眼瞧陆菲,陆菲却最喜欢粘着他。
她知道父亲母亲都不喜欢陆悯,她也知道陆悯不是自己的亲哥哥,但她就是喜欢陆悯,甚至对陆悯比对自己的嫡亲六哥还要亲厚。
陆菲小时候很胖,是一个小肉团,似乎没有人能拒绝一个小肉团子的示好,冷漠如陆悯,外出归来时,偶尔也会带一把松子糖给陆菲。
陆菲是侯府最小的孩子,从小被赵氏捧在手心里养着,要星星不给月亮,她什么都不缺,唯独最喜欢松子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