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和:
见信安好。前段时间,你说你身子不舒服,我查了一些医书,发现有一个方子是针对你的症状的,这次顺带让人给你带进去了。
曦和:
我对医术懂得不多,却知道黄连是个极苦的东西。但是男子嘛,总要坚强些,若是嫌苦,你便多吃些甜甜的点心,真的很有用的。
曦和:
……
他不知道怎样同沈衡解释,当初那个她所珍视的男子就那样随意地将信扔在草地里。
他也不知该如何告诉她,他捡到信的时候,也只是因为无聊才回复的。
他觉得很有趣,还特意命桂圆在太学找到了林曦和的字迹来临摹。
他写得一手好字,也描得一手好字,若非行家里手,真看不出字迹上的半分破绽。
但是渐渐地,写信似乎成了他的一种习惯,他甚至开始厌烦在每次落款的时候写上“林曦和”三个字。
自命不凡的苏小千岁,也会有代人回信的时候,实在有些可笑,有些丢人。
林府的那场婚礼,他并非没听到风声,只是他当时突然旧疾复发,回了奉芜山,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之后了。
一旁的桂圆叹息着说:“王爷,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沈小姐,当年同她通信的实际上是您呢?”
他将信纸上平平整整地放回盒子里,道:“说与不说有什么关系吗?”
他已经错过她一次,绝不会再错过第二次。
第十章
吃顿便饭
吵嚷的上京街头,一名身穿粗布麻衣、头戴斗笠的中年男子正悄悄顺着墙根溜达着。
他的身材有几分瘦削,隐在人群中也不那么容易被发现,整张脸都覆盖在一片阴影之中,辨不清面容。
细雨纷纷,这样的装束真的是平凡如路旁沙砾一般毫不起眼。只是饶是这样,依然引来了不少人侧目。
“你瞧瞧,那背影像不像沈大人?”
“看着倒是有几分相似,不如咱们走上前去问问?”
几名身穿朝服的大人窃窃私语,声音不是很大,却是让头戴斗笠的男子浑身一僵,下意识地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那略显零乱的步伐更让他身后的人笃定了心底的猜测,大人们不由得焦急道:“前面的那位,且等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