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页(1 / 2)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他没想到她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地对他说:“你也甭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便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地问:“那破庙,陆小姐找得到吗?”

    一语中的。

    她一个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找什么找。

    她略有些丧气地转了转手里的烟杆,说:“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道:“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

    他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地走回来,歪头笑道:“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却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是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房顶上铺着稻草,上面用一块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红薯,吓得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小心别摔着了。”

    她坐在房顶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得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但是她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她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可以遮风遮雨的地方。

    有一天,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有过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嫁给这样的人物,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她却不知怎么的,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沈括说,自己要走了,回去嫁人,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

    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饭,听到这话之后,在原地愣了许久。

    “现在就走吗?”他如是说,声音是不同以往的沙哑。

    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心里堵得慌,抬手抽了两口闷烟,道:“现下就走。”

    气氛一度冷凝,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好似没有半分人气。

    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轻摆了一下衣袖,道:“我先走了,你也早些吃饭吧,我有时间再来看你。”

    她几乎是夺门而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