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哪里?”莫远山声音有些低。
宋亦清笑了下,道:“我以前总觉得京城是最好的,因为京城最繁华,最漂亮……但后来才知道,京城能如此安逸,是因为有人在苦寒无比的边疆,为我们日夜守护。天地宽广,我也谈不上最喜欢哪里。每一处,都有它的好,都有它的意义。”
莫远山有些讶异地看着宋亦清。
她乌发如云,不施粉黛,用一根红绳高高束起,简单又清爽。
一双美目清澈见底,整个人带着飒爽的笑意。
当年那个娇滴滴、只会跟在身后笑闹耍赖的小姑娘,真的长大了。
她如一朵已经盛放的花,从内到外,都散发着惊人的美丽,令人移不开眼睛。
宋亦清感知到莫远山的目光,笑着向他看来,莫远山急忙收回目光,道:“快到了。”
宋亦清看了他一眼,乖巧地“哦”了一声。
他们来到的第一家,姓沈。
沈家中毒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小沈。
他是沈家的独子,自从失明之后,一家人都急得团团转。
他们原本便算不得富有,为了给孩子治病,几乎掏空了家底,小沈的爹至今还在外面做工还债。
沈夫人认识莫远山,见到他和宋亦清来了,便急忙热情地将他们迎进了屋。
莫远山说明来意之后,沈夫人便主动拉着宋亦清的手,道:“宋姑娘,您和神医,可千万要救救我的孩子!他还这么小,若是眼睛看不见了,日后可怎么办啊!”
沈夫人说着,鼻子一酸,眼泪又要落下来。
宋亦清见她这般难过,心里也不是滋味,道:“沈夫人别急,我们一定会尽力而为的。”
宋亦清见小沈一言不发地坐在一旁,便走过去,俯下身看他,问:“小沈,你怎么啦?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小沈摇了摇头,道:“没什么不舒服……就是,很久没有出去玩了。”
沈夫人一听,顿时来了气,道:“还说出去玩!以前都好好的,自从你逃学之后,眼睛便坏了,你老实说,到底干什么去了?”
小沈被母亲一训斥,面色也难看了几分,他不安地抱着自己的膝盖,小声反驳:“我、我逃学是不对……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眼睛坏了……”
宋亦清一听,顿时觉得有些奇怪,问道:“你逃学,和失明有什么关系?”
沈夫人悠悠叹了口气,道:“宋姑娘,你们有所不知……我和他爹都没念过什么书,便指望着他能上学堂,于是我们夫妻俩起早贪黑,努力供他……谁知这孩子,竟这般贪玩。去年秋天,有半个月的时间,他每日下午都从书塾跑出来,找村里的孩子玩……待我们知道后,便狠狠将他骂了一顿,从此之后,他倒是没有去玩过了,但没几日……眼睛便失明了。”
沈夫人说着,满面愁容。
宋亦清和莫远山对视一眼,谁都能看得出,沈夫人是很担忧小沈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