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春色如诗,可他纵有笔墨,也难成丹青,只能憋着股欲说还默的窃喜,提着墨绿的衣摆悄步进来,临到榻前,才低喊:“侄儿给姑妈请安。”
奚缎云一抬首,脸色刹那羞乱,眼疾手快地掣着一截裙将半露的脚丫子盖上。
可惜为时已晚,奚甯分明瞧见半只未缠的脚,玲珑剔透,圆润可爱。向来男人爱女人缠脚,他却不喜欢,只觉那畸形的骨头十分丑陋,偏爱这天然风情。
但他只敢装作没瞧见,保持着这恭敬又亲密的距离,坐在对榻,往她圆绣绷上瞧一眼,“姑妈做什么呢这么专心,侄儿进来也没听见。”
“噢,”奚缎云忙低头看绣绷,以为他什么都没瞧见,渐渐平复了慌乱,“绸袄新教我的花样子,说来都不好意思,我个当娘的,还要女儿教我活计。我也做得不好,不过给丫头们做,叫她们凑合使吧,她们也不敢说我做得不好。”
话音甫落,她便窃窃地笑了,细声细语的,好像是为两个丫头不敢嘲讽她而偷偷庆幸。
奚甯自幼生长在大家大族里,周遭每个人似乎都有满足不尽的欲念。譬如范宝珠,一心筹谋着嫁给他,起初说是能进奚家的门就知足。可进了门,还要富贵权势,有了这些,又妄图要他的爱。近两年,竟然又生了别的心思,一心撺掇着他将她扶正。
与这些欲壑难填相较,奚缎云的快乐如此简单,有饭吃、有衣穿、女儿能安然出嫁、丫头不笑话她。
因为她微不足道的快乐,他也跟着快乐起来,将眼从那不大精致的绣纹上偷偷抬,暗窥她的笑颜,“姑妈不会这个不要紧,您饭烧得好吃啊。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咱们不过都是凡人,吃饭才是头一桩要紧事。”
何为凡人,奚甯此刻只记得《柳毅传书》有句词:小生凡人,得遇天仙,岂无眷恋之意?
但奚缎云听不懂他的暗示,或许听懂了,却避而不谈,笑嘻嘻地端起腰嗔他,“如今都三十多岁了,就惦记着吃,还跟着长不大的孩子似的。”
这般说着,够着腰朝廊外喊:“红藕,厨房里打碗冰镇元子来甯儿吃!”
未几红藕端来一碗元子,用琉璃碗乘着,蜜调的冰水里浮着七个颜色不一的小元子,像一颗玲珑七窍心。
奚缎云抬抬下巴,“你吃,吃了不够还有。”然后垂下脑袋,接着将绣绷上的针拉出来。
是一根细细的红线,奚甯汤匙搅合着碗,叮叮当当的,悦耳动听,那红线的一端,仿佛就缠在了他的心田。三缄其口后,他到底细声启唇,“姑妈,我听说表妹身上还没来,可有这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