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心境有了一些变化,一直跟着看我书的读者应该能察觉到。
我最爱追妻火葬场,男主写得那叫一个渣,然后后期再疯狂洗白,所以经常收到砖头说我没见过什么好男人巴拉巴拉,有自虐倾向巴拉巴拉。
当时听着挺气愤的,谁愿意被人这么说嘛,你才自虐呢,我那叫企图在心痛的时刻感受爱(。
因为爱而不得这件事我真是挺有经验,初二的时候情窦初开喜欢一个人,小朋友该做的傻事基本八九不离十吧,什么织围巾啦,为了能光明正大地送给他,我给前后左右的人都织了一条。什么学打篮球啦,就因为他喜欢打篮球。
诸如此类,不胜繁举。
现在回头想起来,我仍旧觉得那段时间是我最懂喜欢的时间,无关别的任何因素,就是喜欢那个人,所以想做一些事,让他也喜欢我。
那时候没有舔狗这个词,我们把追逐喜欢的人的行为叫好听的单相思。
毕业的时候我也跟他表白了,但当时,好家伙,我们才初中毕业耶!我拉着他的爪爪跟他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他只笑没吭声(倒是也没撒开我哈这位同学
于是我就很难过,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太难了,我不想喜欢他了。
后来呢,后来我们还是在一起了,在大学的时候,他终于跟我说,其实我也是喜欢你的。
你看吧什么说好的不喜欢了都是浮云,他一句话我就高兴得立马奔向他。
当然了我们后面分分合合了很多次,我甚至不太明白喜欢是什么样子的了(我的过错居多
于是我对爱和喜欢的感觉就停留在了追逐的过程里,觉得那一段的感情是最丰富细腻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每次女主追男主过程很长,男主火葬场时间很短_(:з」∠)_(真的不是在狡辩
但是今年吧,我跟他领证结婚了,诶,突然就从爱而不得变成了功德圆满。
于是突然虐女主就没有那么狠了,也突然不是那么喜欢渣男主了。
以前的男主大多狂拽酷炫,也就近几年,喜欢小公主类型的,喜欢看男主跟女主撒娇,哎呀妈呀你们是没感受过,真的很可爱!!
就是这个领域我还不太擅长,有点磕磕绊绊的。
我也想尝试一下写现言,之前有试过,但是因为太缺乏生活经验了,压根写不了,我连苹果该多少钱一斤都不知道。但是今年,结婚了,自立门户了,知道柴米油盐了,我又觉得我行了。
有机会尝试一下吧。
写这本书还挺坎坷的,因为大改了一次,原本女主是穿越的,现在变成了有特殊成长经历的。
之前有读者留言说明意思想好现代,其实也不算,她被当男子养大,天生就觉得自己和男人是平等的,这在那个风气极度封建的青云界算是前卫的存在,她尝到了资源和红利的好处,自然会想替其他的女子都多争取一点东西。
还有纪伯宰这个名字,当时这么取就是因为想玩那个“崽崽妈妈爱你”的梗哈哈哈哈,然后发现和古文过于违和,没咋特别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