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满脸被野狼拖拽划过树枝的伤痕,自然好看不到哪里去。
“再好看的皮囊,不过四十载便只剩枯皮佝骨,怎比的上永久的情谊。”
“我们不过就见了这一面。”
才一面又怎会生情,他讽她荒唐,她懂,但依旧不死心。
“公子可听说过一见钟情?”
“钟情?”他冷哼,目光落在她纵横交错的脸上,“也得你有那个资本。”
她咬牙,她分明说的是她对他一见钟情,他偏要曲解她的意思,还不忘打击她。说来说去,都是嫌她丑,让她别痴心妄想。
这个看脸的死人,偏偏她还就是看上他这张脸了。
想着往日的点滴,常长安不知觉地抚上自己早就痊愈的脸。不由得感慨,当时的自己还真是……勇猛。
若是有人顶着那么一张脸,跟她讲以身相许,一见钟情之类的话,她大概会吐的吧。
后来,他自然是拒绝了她的满腔欢喜,被她缠的烦了,便甩手出门。她原本以为这深山的房子是他在此养病的居所,今日不答应她,还有来日,来日方长,反正她身上的伤还没好,便赖在他这里全当养病了。
谁知第二天便人去楼空,整个木屋全无一点曾有人居住的痕迹。包括她,昨夜还盖在身上的被子,全都不翼而飞,整个人躺在木板床上,瞪着周围空荡荡的一切,一脸懵逼。
她被抛弃了!
浑身是伤,还穿着她那沾满了血迹,被野狼拖拽的破破烂烂的破袄子,毫不留情,果断狠绝地被人抛弃了!
只有身上已经处理好的伤口,证明着,昨天的一切不是做梦。她确实是被一名长的很好看,不对,是非常好看的病秧子给救了,然后,这病秧子被自己的一番表白给吓走之后丢下重伤的她跑路了!
何其冷硬的心肠!
就在她感觉自己要在这里躺倒天黑的时候。一身风尘同样狼狈的不行的常老头,急红了眼,面目狰狞地冲了进来。那是她第一次见到这么可怕的常三,差点没认出来。直到看到她对他勉强露出了笑容,常老头的脸色才慢慢正常了下来。
将她臭骂一顿后,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将她扛了回去。
那段时间,经常在家待不到几天,一走就是大半个月的常老头,竟是生生在家晃荡了两三个月,直到她完全好起来。
再后来,过了大概半年,就在她快要将顾寻忘记的时候,他竟然又出现在了她眼前,还就住在了隔壁。
命中注定的缘分啊。
只不过相较于在山上的强硬无视与口头打击。住在隔壁的顾寻却多了份人情味,温润有礼,虽然对人依旧带着淡淡的疏离,但和之前的他相比,确实好相处了不少。
长安思来想去了许久顾寻前后的态度变化,最终将其归结为“看脸”。
之前的自己满脸伤痕不忍直视,现在伤好了,连疤都没有,自然态度就不一样了。
颜控忒可怕!
长安睁着眼睛躺在床上,想着认识顾寻以来的点点滴滴,又在回忆里摩挲了片刻。肚子开始咕咕叫唤。长叹了一口气,不得不撑着床板起身。常老头经常不挨家,她还得自己起来弄点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