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该陪人家出来走走的,女孩子都喜欢收礼物,以前陆灏轩送我一根笔杆子我都能高兴的一晚上睡不着。”说着说着,林静诗的脸色就突然变了,“但是现在想想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说不定还是他用过不想要的随手丢给我了,果然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我该多读点儿书才是的,这样也不至于被人家随随便便外漏的一点儿才华就给勾搭走。”
“那我再送你一本书吧。”
“我也不认识字,就米,面,大枣,亩,米,田这些比较常见的,记账的时候会用到的字眼,我可能会写几个。”除此之外,就只剩下复杂如‘陆灏轩’的三个字儿,林静诗是会写的了,还写的特别顺手,当年能象征两个人深爱过的东西,现在拿出来看,就有些恨不得想要剁了自己手的冲动。
虽然林静诗的意思是拒绝,但沈临风还是送了一本‘诗经’给她,东西拿到手里,林静诗随手翻了翻,大多数都是自己认不得的东西,关关什么什么,在河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什么,君子什么,得,一句话都读不通顺。
“不认识的字儿我可以教你。”
“沈大哥也识字?”
沈临风无奈笑笑,“我也是十四岁才做的山匪,十岁之前上的学,念的书,脑子里还有记忆。”
“抱歉,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
“没关系,在正常人的认知里,山匪不识字很合理。”
多了一本‘诗经’,两个人独处的时间就不会再那么尴尬了,沈临风第一晚留下过之后,第二晚就也没打算走,点了灯,研了磨,铺开宣纸,先是一笔一划教林静诗写了一遍,然后才又一字一句的教着她读,“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又教她,“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两句是什么意思?”林静诗放下笔。
沈临风的字写的特别漂亮,行云流水,下笔苍劲有力,一瞧就是读过书的文化人,不像林静诗,歪歪扭扭的几行字跟蚯蚓爬过似得,又丑又难看,写出来自己都觉得丢脸,真是没眼看。
“你觉得是什么意思?”
林静诗房里的书籍倒是很多,大多是陆灏轩以前留下的东西,如今人走了,她也没记得把这些东西清出去,陆灏轩的衣服鞋子倒是扔了个干净,但笔墨纸砚、书籍资料这些知识财富,林静诗还是没舍得,虽然自己是大字不识一个,可以后留着也总能有人用得着,不能浪费不是。
比如沈临风,一进了这屋子,就直奔那书柜过去了。
“我觉得?”林静诗又瞧了瞧那页纸,有些不好意思道,“我这才刚学会读呢,哪里能晓得是什么意思。”
“你不必逐字逐句的翻译,大抵知晓是个什么意思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