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页(1 / 2)

风煊回到大帐摘了头盔,他全身都湿了,一半是汗湿的,一半是被河水打湿的,谢陟厘乖巧地上前为他卸甲,然后就见他衣襟上透出血色——他的伤口简直是被诅咒了,永远都在裂开。

    而她大概就是那个诅咒。

    风煊瞪着她,眸子里全是怒火:“谢陟厘,你不要命了吗?!”

    谢陟厘“扑通”一声就在他面前跪了下去:“大将军,对不起……”

    风煊看不得她跪,更怒了,一把把她扯了起来:“起来!”

    他的力气大,谢陟厘轻飘飘的,全然身不由己,给他带得一时站不稳,扑到了他胸前。

    虽然谢陟厘站稳之后便离开,但这一个瞬间,他切切实实地抱到了她,她整个人都投入了他的怀抱里,胸中熊熊的火气陡然间就灭下去大半,另外一小半也在看见她两眼含泪之后彻底消失了。

    “我、我只是想去看看马,”

    谢陟厘泫然欲泣,她算准了的,待到看清马便回头,那点距离足够威风带着她逃脱,北狄人也未必会放马追她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兵。

    可她万万没想到风煊会来,还来得这么快,就好像他一直在注意着她的动向一般。

    风煊咬牙:“你可知你冒了多大的险?就为了看马?!”

    谢陟厘心说冒险自然是冒了一些的,但好歹有收获,她拾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道:“大将军,他们的马没有骟。”

    她的袖子上还沾着血,这么一抹,把自己抹成了一个小花脸,风煊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命也不要,就为了看马有没有骟?!”

    大央军中用骟马,是因为骟过的公马虽然攻击力与野性会下降,但性情温顺,更易被驯服。

    大央产马的地方不多,许多士兵是入伍之后才第一次骑马,自然是温驯的骟马更好磨合。

    而北狄人自小便长在马背上,人和马如手足般同生同长,对马匹的习性早就磨合得彻底,马匹不定会经过骟割。

    未骟的公马还能保持猛力,冲锋之际锐不可挡,北狄骑兵所向披靡。

    但保有了长处,必然也同时保有了弱势。

    谢陟厘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风煊,风煊对马匹习性的了解仅限于追光,并不能确定她这主意是否凑效。

    “让我试试吧。”谢陟里抓住他的衣袖,“万一成了呢?”

    她说着,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希冀,“万一成了,你能让我留下来吗?”

    风煊面无表情,以衣袖拭去她脸上方才蹭上去的血痕。

    当时在乱战之中,她的手碰上他的脸,她永远不知道他心中有多惊动——既惊且乱且惧。

    在战场死得最快的有两种人。

    一种是贪生怕死,永远只想退缩的人。

    还有一种是不畏生死,永远冲在最前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