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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本想过把豪迈送回兹漠,那才是它生长之地,可根本没有人能把它从谢陟厘身边拉开,它粘着谢陟厘,就像小羊羔粘着母羊,恨不得把那颗巨大的头颅成天介埋进谢陟厘怀里。

    谢陟厘只好把它带在身边,但它的形貌太能唬人,谢陟厘一般不让它出门,且为防它伤人,还做了个颈圈,套在它的脖子上,上面可以拴绳。

    不过这绳子也只有谢陟厘能拴。

    后来大约是高管家天天送肉来,送出了几分面子,豪迈对高管家高看了三分,允许高管家牵它的绳子。

    高管家:谢谢,这面子谁要就拿走,我倒贴一百两。

    如此凶物出现在街面上,顿时引发了纷乱,贵女们纷纷吓得尖叫,忙不迭地往马车里躲。

    个别胆小的干脆眼睛一闭,直接撅了过去,

    谢陟厘终于得了自由,打马迎上去。

    不知道是不是跟雄壮处久了,谢陟厘发现豪迈生出了几分狗性。

    比如此时,豪迈跑得呼哧呼哧直喘气,舌头伸得长长的,奔到面前就抬起两只巨大的爪子往马背上扒。

    这一下扒实了,威风身上非多出几道血印子不可。

    果然威风已经长嘶不已,后蹄乱踏,满心想踹人——不,踹狼。

    话说豪迈初到将军府,把家里三位兄长吓得不轻。

    威风个子最大,胆子却最小,几乎是嗅到豪迈的气息便想跑。

    雄壮则好奇地嗅了嗅豪迈,似乎在疑惑豪迈似乎有点像它的同类,但又不完全像。

    据谢陟厘观察,雄壮没跑,多半是因为缺脑子,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害怕。

    唯有霸道端坐不动,歪在一旁,自顾自地舔爪子。

    豪迈倒是对它生出了几分兴趣,走过去闻一闻,瞧一瞧,还伸出大爪子想摸一摸。

    说时迟那时快,霸道的小爪子一挥,豪迈顿时发出一声惨嚎,脸上被抓下好大一片毛,至今还秃着。

    就这一爪,霸道奠定了自己谢家老大的地位。

    只是豪迈显然不甘心当老幺,时时都想换一换排行,比如把雄壮和威风从谢陟厘身边轰走。

    雄壮大多数时间都在给霸道当坐骑,倒也没碍豪迈什么事。

    只有威风,腿长膘足,谢陟厘一出门就骑着,让豪迈十分不乐意,瞅准机会便要欺负威风。

    这会儿眼看爪子就要搭拉到威风身上,谢陟厘一声断喝:“豪迈,站好!”

    谢陟厘的话,豪迈没有不听的,此时便心不甘情不愿地收回了爪子,但眼睛还是亮晶晶地,并且试图摇起尾巴。

    谢陟厘:“……”

    ……兄弟,你是狼,不是狗。

    豪迈听话是听话,但并不消停,不停在威风身边打转,拿嘴拱谢陟厘的腿,示意谢陟厘骑到自己身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