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佳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么愤怒,这傻孩子一直没心没肺的样子,傻乎乎乐呵呵的, 这倒是有趣了。公孙佳道:“说清楚!我问,你答!给你的人呢?”
“在、在、在外面,还、还有人帮我盯、盯着县时,我、我说我、我、我到庙里修身养性做法事了,他们给我遮掩。”余盛想起来自己是朝廷命官偷跑回来的,一时气短。
公孙佳果然问了:“为什么偷跑回来了?闯祸了?收拾不了?”
“呃……”
“嗯?”
余盛又跪了下来,咚咚咚嗑了三个响头:“您一定要给帮我这个忙!我到了县里,本想好好休养生息,把县里搞得富一点,人人有饭吃、有房住。他们一开始还好好的,也奉承我,不过我想,我也得体察民情,就下去了。看到了、看到了,有人在、在……扔孩子!”
公孙佳沉默地看着他,余盛马上说:“我就问是不是养不活,他们抱着孩子就跑了!我就追了上去……”
这就是一个比较曲折的故事了,余盛带人追到了一个村子里,才知道刚才那个要把孩子往河里扔的是孩子亲爹,理由挺简单的,家里人口多,儿子还能咬牙养着,女儿养不活,养大了还要费嫁妆,干脆溺死算了。扔远一点,是为了防止孩子死了之后再找回来。这当爹的还振振有词:“他们有针扎死的、火烤死的,还有拿血涂门上的,我是不忍心,就扔远一点。”
余盛当时气得要死,转念一想,又忍下了,说:“照你这个养法,也花不了多少钱,我先出一注钱,你把她养下来。养大了或许有出息呢?”他当时想得简单,把地方治理好了,大家都能吃上饭了,就不会再扔孩子了。
他也不知道这一注钱要多少,问了一下随从,随从就说:“买个大丫头也才十吊钱。”余盛就拍板:“好。”
当天晚上,他就住在了这个村子里,村子住宿条件比县衙还要差,他睡得不安稳,趿着鞋出来散步,蹓跶远了,被乡土猪圈的味儿给熏得捂着鼻子掉头,漫无目的地捡宽敞干净些的路走。
“然后听到哭声,我就过去了……”
一去不得了,是一家孤儿寡妇,才死了当家人,族里为夺家产,想把寡妇卖了,把家里的孩子“过继”给同族。
“噗,”公孙佳笑了,对单良和彭犀说,“七十年了,这些东西是一点儿长进也没有,还是这一套!”
余盛懵了一下:“七、七十年?”
公孙佳道:“啊!太婆,就是老太妃,当年为什么带着儿子投奔了姐姐家?”胡老太妃心里明镜儿似的,这起子宗族很多时候它是靠不住的,尤其自己还是个小寡妇的时候。她姐姐、也就是老太后能靠得住,是因为姐姐比妹妹凶悍得多,是个敢提着柴刀堵族长门儿,把族长家的鸡一刀剁头的主儿。
单良插了一句:“小郎君就这样跑回来了?”
“哪儿能啊!”余盛挺起了胸脯,“我当时就要管,他们讲道理没讲过我,说是他们家的事,我说家法再大也大不过国法,亲爹死了,没有道理遗产不给人家寡妇儿子。他们就不乐意了,我调了衙役去拿闹事的人,那个,他们家族有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