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位江家大小姐,绝非常人。
她用锤衣的木槌敲击腹部,用肚子去撞桌角、服用堕胎的药物,只想将孩子落掉,与心爱的情郎私.奔。
江月珑怀抱着一腔坚定的意志。
为了爱情,她愿意做出牺牲。
是江家太宠爱这个女儿,惯得她什么也不顾,一切只以自己的幸福为先。
不过,她伤害的到底是自己的身体,谁也管不着。
可,哪怕腹部一片淤青,胎儿也迟迟落不下来。眼见这小生命如此顽强,江家父母于心不忍,便劝说着将孩子生下。
还起了小名,遗奴。
遗奴刚生下来时身子很差,病弱瘦小,像是一只刚断奶的猫咪。
僧人说他命犯凶邪,要想保住性命,需以辟邪朱砂,在他额心肌肤点上。
后来年岁日久,便长成了一粒朱砂红痣,随着年纪的增长,愈发鲜红似血。
遗奴的身子,也一天比一天地好了起来。
一年过去。
谢絮在恒河领兵,虽死伤惨重,却一战成命。
回来时听闻此事,将人连夜抓回侯府,关在了冰冷的地窖之中。
谢絮从来没有领受过这般的奇耻大辱,其实,他也没想好要怎么处置这个女人,便先将人给监.禁起来。
看到那个肖似母亲的孩子的时候,心头涌上的第一感觉,不是欣喜,而是。
厌恶。
这是那个贱.人的种,每当他想做慈父的时候,他心里有一道冰冷的声音,便会响起。
宛如一道刺,血淋淋地扎在上面。
容凤笙听得目瞪口呆,在那个时候,她对这些,都没有概念。
对于江氏,她不觉得憎厌或是鄙夷,心里甚至,有些佩服这个江月珑,多么离经叛道的一个女子。
但是想到被卷入其中的,那个无辜的孩子,她又感到一股隐隐的心疼。
云氏却垂目道,“妾身要说的,不是这些。而是另一件。小世子三岁的时候,曾经迷路,不小心进入了地窖。”
“就是,关着表姐的那个地方。”
云氏说这件事的时候,脸色有些莫名的悲凉,“小世子以前不是这般的性子,他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他才三岁。我甚至想过,他是不是晓得,那里面关着的人是他的娘亲,才偷偷溜进去的。”
她轻轻叹息,“因为小世子是很聪慧的,那些冗长的书卷,看一遍就能过目不忘。”
“打小.便是口齿清晰,乖巧伶俐,我们这些人啊,都喜欢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