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落幕,众人久久不语,繁花讲述的惟妙惟肖,让人仿佛亲眼看到一般。
“人人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却没想到青楼之中也有这样善良勇敢的女子。”流年不禁有些感叹。
“仗义每多屠狗辈,欢场尽是义气姬。”
林颦儿感叹一声,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的两世。
上一世,她是被母亲抛弃的孤儿。听闻她的母亲被人欺骗,未婚先孕,无奈之下只得将她送到孤儿院。
弱肉强食是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即便是孩子之间,亦是如此。那是个闭塞的小镇,物质、思想都比较落后。
在那里,她常被比她大的孩子抢食,被他们当马骑在身上。为了生存,她被那些大孩子差遣,由他们呼来喝去,却仍摆脱不了被打的厄运。
就这样长到了十四岁,她被一个大男孩带到偏僻小巷,她以为如同往常一般,有什么任务交待他,却不曾想,那个十七岁的少年,因不知从何处看到色情录像带,竟想在她身上尝试。
那一天,正值秋分,大片的火烧云映红了她的眼睛,她抄起地上残缺的红砖,拍向了少年的头部。
鲜血飞溅,少年的瞳孔在她疯狂的眼瞳中失去焦距。
不是没有害怕的,但更多的是抑制不住的兴奋。她没有想到那一下会要了他的命,可是当事情发生了,她反倒有些轻松。
如果他不死,死的便会是她。
少年被发现的时候,身体已经僵硬。因为是无父无母的人,警察调查了几天,没有头绪,便搁下不提。
十六岁那年,她被一对城市里来的夫妇相中。那对夫妇以两千块钱的代价,将她买走。两千块,是她不敢想象的数字,后来去了城里,她才知道,在那里,一个漂亮的包包便远远超过两千,而她,还不敌一个拎包。
好在那对夫妇对她确实很好,给她美味的食物,漂亮的衣服,将她当作自己亲生女儿一样,直到她看到他们的傻儿子。
说他傻,却也不确切,他只是智力停留在儿时,更为单纯而已。不过饶是如此,又有哪个女孩子愿意将未来寄托在他身上。
那对夫妇告诉她,他们将她买来,提供给她最好的一切,是因为她会是他们未来的儿媳妇。
那一刻,林颦儿温热的心突然变得冰凉甚至坚硬起来。也是那时,她明白了,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白得的。
她并不怨恨,相反,她更能心安理得的享受一切良好的待遇,因为那是她用一己之身换来的报酬。
她废寝忘食,用了三年时间,顺利通过名牌大学考试。夫妇两很高兴,对她愈发和善,几乎有求必应。
二十岁这年,订婚宴前夕,她为了救她的‘未婚夫’,被一辆大汽车撞飞,结束了半生苦厄。
被撞飞的那一刻,她并不害怕,反而觉得是种解脱。她以一条命偿还了这些年的养育,她不欠人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