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第一场比赛(下)(2 / 2)

    “那追你的那个人去哪了?”弥赛尔问道。

    “他追我追到一半,被一个人打败出局了。”麦尔斯回答。

    今天比赛的画风和罗德想象中有些区别,他原本会以为像是一场热血无比的比赛,每个人都为了胜利和荣誉英勇战斗。

    确实不少人和他想象中差不多,但也有不少人想要渔翁得利,等别人筋疲力尽再收取胜利的果实。

    “不和你们多说了,我要继续跑了,那个人又来了。”麦尔斯说道。

    罗德看到了一个和巴隆差不多的壮汉拿着一把双手巨剑向他们走来,罗德觉得他身上的肉和相扑选手差不多,不过又比相扑选手的肉要解释一点。

    “既然你不想好好比赛,那我就帮你,让你出局。”那个壮汉对着麦尔斯说道,他说话的声音像是含了一口口水一样含糊不清。

    麦尔斯见势不妙,又开始奔跑。

    罗德原本以为他会去追麦尔斯,结果那个壮汉举起巨剑向着他砸来。

    罗德灵巧地闪躲开来,他懒得去问为什么,反正相互之间都是对手,打就完事了。

    这是罗德今天第一次与比自己身高要高的人战斗,之前的几场战斗对手都比他要矮一些。

    大块头的力量都很大,但是不够灵活,罗德找到个机会接近了他,一记太祖长拳打在了那个壮汉的肚皮上。

    罗德感觉自己的拳头就像是打在厚厚的棉被上面,这个人好厚的脂肪。

    脂肪比肌肉让人抗击打能力更强,不少拳击手看起来没什么肌肉,身上似乎都是脂肪,其实这也是他们故意养成的,脂肪能让他们更加耐揍。

    一拳没有造成想要的效果,罗德没有继续攻击,而是再次拉开距离。

    “你的攻击伤不到‘蓝海之熊’,我劝你还是直接投降吧,要不然我可能会控制不住我自己一不小心把你打死。”那个壮汉开口说道。

    这个人和罗德一样皮糙肉厚,抗击打能力极强,在这种用钝剑的比赛当中天生占有优势,钝器的攻击很难伤到他。不过罗德是练成金钟罩铁布衫才有这样的效果,而他则是天赋异禀。

    罗德有办法让他直接出局,用大力金刚腿施展撩阴脚绝对能够让他站不起来。不过这实在是有些卑鄙,用在这种为了荣誉的比赛当中会让人不齿。

    其实使用一阳指估计也能够干掉他,但是他怕内气离题会被判定为犯规。使用太祖长拳、大力金刚腿时内气全部聚集在发力的部位,不会离体,所以罗德使用起来没有这种顾虑。

    现在比起奖金他更加重视这场比赛给他带来的名声,反正他现在不准备再继续学习魔法,也不需要那么多钱来买魔法书。之前他的名声都局限在一个小镇或者一座城市之中,而如果他夺得这个比赛的冠军,他的战绩会被不少人传唱。

    并且取得这个冠军之后,他也会有一定的地位,一般的小贵族见到一个竞技大会的冠军都不敢轻易怠慢,而大贵族们也会选择去拉拢他们。

    “我没听说过什么‘蓝海之熊’,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名声,是不是和‘熊孩子’差不多?其实我还是觉得你更适合叫‘肉山’。”罗德笑着说道,他想试图激怒面前的这个壮汉,愤怒会让他的破绽变得更多,也就更容易战胜他。

    ‘蓝海之熊’明显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傻傻地去追麦尔斯,现在看来除此之外,他的脾气也不太好。

    在听到罗德的话之后,他的鼻孔里冒着粗气,显然是被激怒了,他拿着双手巨剑冲向了罗德,疯狂地攻击着他。

    罗德不慌不忙地闪躲着,他的目的达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