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小子吧。”
“所以呢?”曲仲拍拍手掌,不慌不忙地反问:“是我报的警,所以你打算要干什么呢?”
“哟,小子挺狂啊。”中年人笑着,还转头看了眼
旁边跟着来的几人。
几人说话间,一个杵着拐棍的老年妇女越过几人走了过来,颤颤巍巍地指着曲仲就骂:“好歹是隔壁村的,你竟然这么狠报警,果然是外村狗咬本村人。”
“所以呢?”曲仲又问。
老妇人冷哼道:“快去警局撤销报案,要不然我明天就找人毁了你的果园。”
石头虫是同州人很多年前对穿山甲的一种别称,那时候国家还没把穿山甲列为保护动物,深山里到处都有捕猎的人。
曲仲一听这老妇人这么说,就知道她脑子里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宝贝儿子已经触犯了法律的事,这是还想着要他私下解决协商。
“撤什么案,他都犯法了你们知不知道。”夏州揉着撞疼的肩膀,气愤地大喊。
“你不报案他怎么可能被抓。”中年人横了夏州一眼,转头看向曲仲:“如果你不撤案,咱们这梁子就算结下了。”
“噗--”
这两母子不仅是法盲,甚至还活在几十年前,那时候村民们若是发生个口角结下了梁子,最爱拿地里的庄稼来威胁人。
那个年代还没有完善的法律,也没有遍地的监控,若真是下了狠心要针对这家人,确实是件让人头疼的事。
可惜,这可是二零二一年,他们的威胁,听起来不过是徒增笑柄罢了。
“哎哟,我的老天爷,这家人杀人拉!”
曲仲笑着的唇角都还没放下,老妇人突然跌坐到地上,开始呼天抢地干嚎。
“这家人要害死我儿子啊。”
“我的脚被他们打断拉!”
段卫国好像认识这人,他挣扎着站了起来劝道:“钟二嫂,你儿子触犯了法律,不是我们撤销报警就能解决的事,你快起来。”
“外公你认识?”曲仲问。
“隔壁村的郑家那几兄弟。”段卫国无奈回道。
老妇人才不管他们在说什么,干嚎不仅没停止,甚至开始躺到了地上,拍着大腿就开始喊:“救命啊,杀人拉!”
说起这郑家,曲仲就知道今天这事肯定不是
说两句就能让人离开的。
郑家钟寡妇,一人带大了三个儿子,在周围几个村里都很出名。
不为别的,就是四个字……胡搅蛮缠。
大儿子早些年在县城里是个混混,经常会带着狐朋狗友做些偷鸡摸狗的事。
后来估计是惹到了大人物,被打得半残丢到了公安局门口。
后来县城混不下去就回了村里,可这一次的遭遇不仅没让这人有所收敛,甚至还成为了他到处吹嘘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