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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世华就笑了:“不着急,你好好想想,想好了再跟爸爸讲,只要我在,那永远都是你的家,任何时候你只要想回去,都可以。”

    温婉轻轻的松了口气,吸了吸鼻子道:“其实,也想过很多次了,我知道我想回去很容易,可是我走了,东平和孩子呢?爸爸,我做不来那种抛夫弃子的事情。婚姻是我愿意的,自己选的,我不能不负责任。他对我很好,我没有那样做的理由。”

    想回去吗?想的。哪怕她在这里呆了差不多五年,已经习惯这里的生活,但是她内心里还是惦记着那边,尤其是最近两年,队上的知青陆陆续续的都回去了,想回去的念头就如破土的种子,不受控制的在心底生根发芽。

    但是回去,又岂是说回去就回去那么简单。

    如果她跟徐文芳一样,在这边没有安家落户,那她早就回去了。

    但是,她在这边,有家了啊!

    她舍不下陆东平,也舍不下孩子。

    她要回去,那得陆东平也跟她去才行。

    粮食关系在这边,农村转入城市很难,最关键的是,粮食关系转过去,落在哪里?落在他们家,那就是实实在在的上门女婿,陆东平愿意不愿意她不知道,陆家人是肯定不会愿意的。

    还有,落户之后,陆东平能做什么?他没有文凭,在 这边他在武装部如鱼得水,再不济回家种地赚工分也行,但是去了首都,他能干什么?

    温世华看出来她的犹豫,再不提这个话。

    他心里很矛盾,又很欣慰。

    矛盾在于孩子大了,有自己的家了,他既想将人留在身边,又想放手让她自己去飞。欣慰在于,他的安宝,是个守诺重情之人,这样挺好。

    “上次你来信,说你到公社教初中了?”

    温婉点头:“对呀,教初中了,我的学生个子都比我还高了。”

    “你高中毕业,教初中会不会吃力?”

    温婉浅笑着摇头:“怎么会,我高中毕业呢!刚开始有点生疏,但是我抽时间把初中高中的知识都重新温习了几遍,熟悉了就好了。教小学我能被评为优秀教师,初中也一样。我会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

    初中的学生,最喜欢上的就是她的课,她教初一年纪的语文和音乐,偶尔还教他们点俄语。

    温世华脸上的笑意就更浓了,

    温婉抬脚往前走:“走走,带你去知青点看看,顺便去等我七哥,让他下工了一起去家里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