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事从来不喜欢拖泥带水,决定了的事情一直都是速战速决。
说明来意,林成海半响都没能回神:“想好了?”
陆东平点点头:“嗯,想好了,我有手有脚的,在哪里都能闯出一条活路来。”
“话是这么说,但是现在农村人进城,真的很不容易啊,就算你辞了工作,办了手续,粮食关系转过去你又往哪里靠,那边你也没正儿八经的工作。总不能过去当黑户吧?不说你,还有孩子呢!就算能靠着人家生活,也不是常事,男人呐,这个是最难的。”
这些,陆东平很早就想过了,虽然他还不知道怎么弄,但是去是一定要去的。粮食关系先不走,黑户就黑户,他想先过去,看看再说。
"走一步算一步吧。在家里,也未必就能好。蛋蛋,是她生的她带大的,留在这里,长不成她原来希望的样子。"
等他跟林成海谈完,邮电局那边的跑过来喊他,说有他的电报。
电报上没法太多字,也没几个字,就问他,怎么不回信?
回信啊?
家里写字台抽屉里面写了好多了,一次他都没寄。
现在也不用寄了,他要过去了。
花了两天时间把该办的手续办了,他就再也不去公社了,在家里把他跟蛋蛋的脏衣服洗了洗,把能带上的都装起来,然后就差跟家里说一声就可以走了。
家里人还不知道,但是他从武装部退出来办了手续的事情悄无声息的就在队上传开了。
傍晚刚刚下工,陆明江两口子到家饭照旧是煮好了的,吃完饭,陆东平坐在灶房门口才道:“我打算明天带着蛋蛋去首都。”
话一出口,张红英一下子就愣在了当场。
陆明江问他:“这回打算去好久?”
“那不知道,去了才知道。”
“你年前送温婉回去,耽搁了快一个月,这才过了多久,你又要去,你当首都是西河对面,趟过去就完事了?”
陆东平长长的叹了口气应了一声:“嗯,我知道。公社那边,我已经辞工了,这回耽搁多久都没关系。”
陆明江震惊了:“你说什么?陆东平你脑壳里面装的都是些啥玩意?那个女人就那么重要,重要的你工作不要了,家也不要了?”
陆东平没吭声。
他没不要,他也挺贪心的,什么都想要,所以他想试一试。
路是他选的,头破血流他也要走到底。
张红英伸手擦了擦眼角,这会儿倒是比陆明江还镇定,喊了他一声:“东平,你是铁了心要去?你想过你带孩子过去是什么样的不?我跟你爹也不是非要捆着你在家里,哪里黄土都能埋人,不一定非得在陆家咀。但是你要想清楚你过去怎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