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东临把他抱起来:“小东西,现在也喜欢凑热闹了是不是?骑马不骑?”
“骑!”回答的干脆利落。
陆东临就将他甩背上:“自己往上爬。”
蛋蛋干这个事情不要太顺溜,三两下就爬上去骑在他脖子上,手薅着他的头发,屁股一颠一颠的:“驾!”
周老爷子在院子里面转了一圈,四下看了看:“收拾的还不错,你们两个人住算是够了,但是以后人要是多了就有些挤了。”还好,他有先见之明,把盒子里面的东西给了他们。
周明礼道:“够住了,以后大部分时间都在部队,这边也不常住。”
老爷子看了他一眼:“能不能有点出息,再加把劲,回首都来,一直呆在地方算是怎么回事?你这两年进修白进修了?”
周明礼道:“这不是加把劲的事情,还得看机会。”
老爷子也知道,这几年周明礼爬的太快,过刚易折,还需要沉淀。
挥挥手道:“你心中有数就好了。我这么大岁数了,给你操不了多久的心了。”
周明礼跟陆春娥把他送上车,这才彻底松了口气。
陆春娥今天为了配身上的裙子,特意穿了高跟鞋。然而她是真的穿不来这玩意,坚持到现在真的已经是极限了。
“我回去了,我得回去换双鞋子,我感觉我的脚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周明礼搭在她肩膀上的手突然用力,一下子打横将她抱起来。
“你干嘛?”大白天,大路上。
“不是脚疼?我的脚借给你用好了。”
“不就是换个鞋,为什么要回去?”
今天忙的,一整天他都没来得及跟陆春娥说上几句话,这会儿总算是只有他们两个人,怎么可能就这样把人送回去。
将人抱进屋里放床上,陆春娥眼睛瞪得圆溜溜的警惕的看着他:“你干嘛?”
周明礼轻笑:“放心,这会儿不会吃了你。”
说着,把她脚上的高跟鞋脱了下来。
因为怕打滑,丝光袜子也没穿,脚背磨的通红,脚后跟都起泡了。
周明礼微微蹙眉,伸手在那片红上面摩挲着。
陆春娥嘶了一声,脚趾头都蜷在了一起:“松手,松手啊!周明礼你什么毛病,喜欢摸人的脚?不嫌脏不嫌汗臭味?”
周明礼轻笑:“没觉得,白白嫩嫩的跟你人一样好看。”
陆春娥瞠目结舌,羞恼的踢了他一脚。
谁知道就那么准,他也不躲,光脚丫子一下子就踹他脸上,甚至,还有可能碰到了他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