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珩沉默了会儿,说:“本来只是想试试你,没别的意思。”
我:“……”
故事说到这里,我看向面无表情的勾刑:“勾刑,你觉得这个故事的可信性有多高?”
勾刑一脸犹豫:“这就是你恢复的记忆?”
我点点头,想到合欢,想到别云辛,想到传说中的胭脂就是自己,五味杂陈真是言语难以诉说。
我说:“恢复这段记忆时,我为合欢感到伤感,还为自己曾经的作为感到不耻,不知道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对别云辛,如果他也是别云州那样的人,我那时是有多狠心才下的去手啊。”
勾刑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伸出一只手,冰凉的手指轻轻托起我的下颌,皱着眉看着我纠结的脸:“站在别云州的立场上,也许你当初是做错了,可站在胭脂的立场上,你是个了不起的姑娘。”
我微微一震,一把抓住他的手,握在手心里看:“勾刑,你的手长得真好,这么好看的手,倒不像是乞丐的手,在当乞丐之前,你是做什么的?”
勾刑反握住我的,似笑非笑道:“这只手以前曾经握着一个女人走了很久。”
我呆呆看他,脑中一片空白:“那后来呢?”
勾刑轻声道:“后来,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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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 =嗯。。。其实我最喜欢勾刑。。。
卷一 天启篇 〇八
我茫然地看着勾刑,心想,连曾经握在手心里走了很久的女人也会忘记,那一定是段很值得失忆的往事。
我说:“要不你想想吧,想到了告诉我,我很愿意和人分享故事的。”
勾刑似笑非笑的望着我:“知道了太多你会有压力的。”
我眨眨眼:“咱们是朋友,你总憋在心里也会有压力的,不如说出来,让我帮你分担。”
勾刑半响不语,只是瞅着我笑,我被他瞅的发毛,只好也回望着他,不认输的正视他的双眼,那双眼睛就像两潭漩涡,漆黑不见底,仿佛要将人吸进去一般,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曾有人这么看过我。可转念一想,我和勾刑早就认识,觉得眼熟也是应该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双颊阵阵发烫,真是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