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半盏茶的时间过去了,我也终于整理出一番头绪,便说:“我有三个条件,如果你们不能答应,今天的事就当没说。”其实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我可以当没说,他们却不能,他们之间的协议被一个不愿意合作的外人知道了,势必要灭口,因为小说都是这么写的,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例外。
这么想时,却见师然好似轻眨了一下眼:“好。”
我仿佛吃了定心丸:“第一,既然你可以认一个不存在的人当义妹,也可以收‘胭脂’当义妹,我希望我能以胭脂的身份嫁进来,等事情了结后我就是顾阑珊,胭脂不再。”
宛如清风拂过,师然笑道:“这条依你,那第二呢?”
我抿抿嘴说:“第二,你能否保我平安。”
他说:“举手之劳。”
我松了半口气:“那么第三,你能否遵照当初的约定,带我去明日城?”接着补充道:“既然顾阑珊是明日城人,就该在那里找到新的开始。”
说话间,我目光炯炯的盯住他,希望能从他脸上看出些什么,但我还来不及看到,已经听他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好,多么动听的一个字。
那天晚上,当莫媛知道这个消息时,先是震惊的白了脸,接着愤怒的青了脸,最后手中的杯子摔落在地,尸骨无存,尽管她后来告诉我,那只是她一时手滑。其实这样的第一反应总是最诚实的,莫媛口上不能承认喜欢别云辛,心里也不允许自己承认,但是她的条件反射却把她出卖了,快的连她自己也没弄明白怎么会这么快,所以只好归咎于手滑。
我想,她再这样下去是很不妙的。
我说:“莫媛,我希望你能明白,这场婚姻只是一次交易,事成之后,我会离开这里,你若是愿意跟我走,我有信心治好你的病,你若不愿意……”
后面的话我实在不知道如何启齿:你若不愿意,就是给自己找了一条死路。
我想,莫媛自然知道不愿意的后果。
果然,莫媛很决绝的告诉我:“不,我不走。”然后垂下眼,神情难辨:“我就算死,也会死在这里,不悔,不怨,这是我最后的骄傲,再不能失去了。”
莫媛说得真好,听上去很崇高,古来今往多少名流都是死于自己的骄傲。但其实在那些已经为骄傲而死的人里,一定有很多还不明白什么是他们该有的骄傲,于是在糊里糊涂的情况下就去了,但若是每个人都看得太明白也便不会为此而死,因为只有死的连自己都莫名其妙,群众才会觉得佩服,认为这就是神和人的区别。
几日后,别云辛宣告结束单身生涯的消息传遍了三国。群众里有很多云英未嫁的大姑娘表示愤慨,她们认为她们的出身不输给任何人,也认为明日城城主的义妹一定貌不惊人只是会投胎而已。但我想说,这与投胎完全无关,只是因为我一直记着合欢的遗言,她说叫我做个普通人,不要再做奴婢,可是“胭脂”打从走进启城城府便是奴婢,这就是我的终身注册商标,而师然既然能提供给我一个改头换面的机会,我也理应珍惜,可见,合欢在死前还对奴婢的翻身自救抱有强烈幻想,她不能完成的便希望我完成,幸好这样的移情作用终于有机会被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