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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这种偷偷摸摸的感情给他心里上极大的满足。

    更何况,即使叶芳芳发现了,她又有什么资格指责自己。

    要不是娘逼得急了,他为了能继续和雪儿交往下去,也不会娶个农村女人。而且,如果不是因为雪儿,叶芳芳这样的村姑,怎么可能嫁入他刘家,过上衣食不愁的日子。

    总感觉自从婚礼当天,她有点变了,变得疯狂,变得让人难以捉摸,变得更吸引人了……

    以前去国营饭店吃饭,哪怕叶芳芳拼命故作矜持,只点一盘素菜,吃一小碗饭,却掩盖不了她浑身的土气和眼里的贪婪,只看一眼,便知道她想把所有的肉菜扫入碗中,而现在……

    握筷子的姿势很优雅,不会吃着碗里的,看着盘子里的,生怕别人多吃一口,不会像舅妈一筷子夹好几块肉片,吃饭细嚼慢咽,就仿佛书里描写的大家闺秀,看她吃饭成了一种享受。

    想着,看着,刘健便入了神,直勾勾盯着叶芳芳。

    胡雪抛了好几个媚眼给瞎子看,顿时心中警铃大作,咬着红唇,恶狠狠瞪了叶芳芳这个勾人的狐狸精一眼。

    想当初,刘健迫于家里人的压力要结婚,自己不能阻挡,也没有资格替她拒绝。

    只好哭着苦苦哀求,说自己舍不得把他分给别的女人,哪怕他要找,也要经过自己的同意,否则,就和他一刀两断。

    刘健那时和她蜜里调油,连连答应,自己才在符合小姨的要求下,多方打听和比较,才选出个姿色不如自己,面上精,实则蠢的刘芳芳。

    男人都是一个样,天生皮子贱,女人一腔热火全交付于你,他嫌你人轻薄,而现在的叶芳芳,不再像以前一样,是满心满眼都是他,生怕他不喜欢,习惯了那种全心全意的眼神,他那颗躁动的心哪里受得了,毕竟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只是,胡雪万万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她现在必须得快点安排上了。

    胡雪往旁边挪了挪,便看到她亲娘趁所有人正埋头苦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把蒸好的腊鸭干塞到自己口袋里,然后做贼心虚,饿死鬼投胎,大口扒了大半碗饭,噎得两眼发白,仍不放下。

    那狼吞虎咽的样子把胡雪恶心得够呛,恨不得离她八百米远。

    她一定要逃离那个家。

    胡雪朝她娘使了好几个眼色,没反应,不动声色地捅了捅她娘的胳膊,依旧还在吃。

    吃着满桌子的美食,刘舅妈哪还顾得上之前跟女儿对的暗号啊,吃就完事了。

    这有钱人家就是不一样,餐餐大白米饭,肉跟不要钱的,堆满整个盘子,回到他们村可吃不着,现在不发狠吃,可亏大发了,按胡桂香的抠门属性,猴年马月才能再狠狠宰她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