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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喜欢,就有人讨厌,红虾吧,肉质鲜嫩,滋味确实鲜美,就是肉没多少,还特别难剥,因为是从田里抓来的,沾得满身是泥巴,忒难洗,吃它实在是麻烦。

    大多数人就是想吃吃看,这几乎闹出人命的东西究竟得多美味,过过嘴瘾,吃完后,便觉不过如此嘛,真没啥值得的。

    这却是叶团团最近的挚爱,但她更喜欢吃爆炒的,热油炸一下,再多放点辣椒和花椒,佐以葱白、生姜等配料,不只颜色看着有食欲,麻麻辣辣的,让人胃口大开,连剩下的汤汁也舍不得倒掉,沾在窝窝头、馒头上,美味极了。

    再来一道山里的时令野菜,刺老芽。这做法极其简单,洗净后拿水一焯,蘸鸡蛋酱吃,酥烂绵软,保留了野菜原本的清香味,最是鲜美。

    叶团团提着装满红虾的桶子,晃悠悠从田埂上爬出来,多亏了村里的小孩自告奋勇帮忙,她才能短时间捡那么一大桶。

    “团团,团团——”

    叶团团听着有点耳熟的叫喊声,一回头,乐了。

    嘿,巧了,这不是沈姨嘛。

    咦,她旁边站着那个,穿着白衬衫,带着金丝眼镜,桃花眼到处放电,配上坏痞的笑容,不正是今天要招待的客人嘛。

    奇怪,他俩怎么碰到一起了,像是一道来的。

    笑面虎嘴角翘了翘,欣喜道:“叶团团,咱俩可太有缘了。”

    沈秀华很是认同,笑着点点头,“是啊,是啊。我也是昨儿个才知,他去凤凰村找的竟然是你。你俩认识一下,这是沈姨的小儿子,萧铭恩。”

    叶团团瞪大眼,这也太巧合了吧。

    想当初,她还琢磨着,萧这个姓在这边还挺少见的,她这一下子碰上两个,不会是亲戚关系吧。

    嘿,人家还真是。

    沈秀华瞧着她呆愣愣的样子,有点恶趣味,打趣道:“我这冒昧前来打扰,团团不会不乐意吧。”

    叶团团这个颜控还能怎么说,必须不会啊,嘻嘻,沈姨真是越来越美了。

    “欢迎欢迎,刚好今天我家做好吃的,您多吃点。”

    这一餐吃得宾主尽欢,连萧铭恩这么个优雅的人儿,竟撸起袖子来,站起来夹菜,下筷子的速度留下一阵残影,把叶家人看得一愣一愣的。

    饭后,众人移到凉棚里,李翠花端了些蜜饯和果茶上来。

    吹着舒适的凉风,闻着水果的香甜,萧铭恩满足地闭上了眼,有点向往这种生活:“顾婶子,您家这日子,可真是太有滋味了,我都想呆在这,不回城里了。”

    李翠花笑了笑,道:“那感情好,你们吃着满意,我就放心了。刚就想问了,大妹子,你们到这,是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