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页(2 / 2)

    叶芳芳戴了个草帽,遮掩了一番,省得被村里那些无知妇人看到,又以为自己想勾搭她的宝贝丈夫,天知道,就那些个灰头土脸的庄稼汉,自己又不是瞎了,看得上他们。

    “什么?您不在咱们村□□了?”

    这大嗓门震得躲在树后的叶芳芳差点摔个狗吃屎,以为自己聋了,掏了掏耳朵。

    那喜丫真是的,那么胖的身子,人文先生全被她给挡了,自己又不是来看她的水桶腰的。

    “天杀的李翠花,我就知道她是个坏心肠的,就是嫉妒我家六娃得了您的青眼。文先生,您再考虑考虑,我家六娃可机灵了,还孝顺,养了他您肯定不会后悔的,可千万不能信了她的鬼话啊。”

    天知道,你家六娃吃喝拉撒都要人伺候,就会睡觉,你咋这能编呢?才一岁,就能看出他孝顺了?

    文五眼里闪过一丝精光,故作为难道:“可你们队长拒绝了,说强扭的瓜不甜,我不能强人所难不是?”

    “我们队长是李翠花的哥哥,当然和她一个鼻子出气,你可不能答应啊。谁说我们为难了,我恨不得您立马把六娃带走呢。”

    毫不费力就搞定了一个无知的村妇,比县里容易多了,还不招人怀疑。

    文五拍了拍衣袖,婉拒了喜丫的邀请,转过身离开。

    这下,叶芳芳终于看到了他的全脸,倒吸了一口凉气,惊慌失措极了。

    忘了,怎么会是文五?

    她上辈子的噩梦。

    叶芳芳前世为了追求富贵,误信了人贩子,被卖到了南城一个高级会所里,每次想尽办法逃了出去,却被抓了回来,换来的是更残酷的毒打和辱骂。

    她终于受不住了,渐渐的,便剔除了那身傲骨,彻底屈服了。

    经过会所妈妈桑的一番调/教,登上了台面,她的五官虽不错但肌肤确实黑了些,人都爱肤如凝脂那一款,极少有尊贵的客人指名要她,只能流连于各大饭桌,躺在能当她爷爷的猥琐的老头儿怀里调笑着,赚的钱大头都交了出去,过着勉强温饱的生活。

    文五就是在这样的处境下出现的,他长了一张凶神恶煞的脸,一眼就看中了她,刚来的时候,特抠门,几乎不怎么开酒,没多久出手就变得十分阔绰,还替她赎了身。

    她以为自己终于从泥沼中逃了出来,没想到却跌进了另一个深渊。

    文五清醒时待她极其温柔,喝醉后就会打她出气,也是个不折不扣的赌徒,输个精光就把自己送去陪那些人一夜,让自己受尽了屈辱,却逃不走。

    这么个丧尽天良的东西,上了赌桌,回回是几万上下,他哪来的这么多钱?叶芳芳呆在他身边久了,终于知道了他来钱的路子,他是人贩子的小头目,接收手下拐来的孩子,通过别的渠道,卖给有特殊/癖好有权有势的达官贵人。他前两年才从牢里放出来,说是把手伸到了不该伸的人身上,但他人脉极多,那些个有钱人疏通了一番,竟没发现他干了那么多破事,关了十来年便放了出来。

    身边睡了这么一头沉睡的豺狼,叶芳芳害怕极了,她在某一瞬间想过去报案,可一举一动都被人监督,失败了就是个死。她已经沉醉在纸醉金迷的生活中,出门坐豪车,还有佣人伺候,早就养成了一身懒骨,再过不了没钱的日子。若是文五出了事,自己身为她的情人,脱不了干系,哪怕没进去,自己啥本事都没有,只得继续过穷苦日子,她已经年老色衰,会所也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