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穿。”李月秋咻的一下把自己的脚抽了回来。
她红润微丰的嘴唇吐出嫌弃的一个字,“丑。”
怀孕也不能阻挡女人爱美的心,特别是对于爱干净和打扮的李月秋,不论别的东西,鞋子就有好藕双,其中她的小皮鞋好几双都是带跟的,不同的只是跟高跟矮的问题。
她今天穿的只是有一点点跟的鞋子,平时陈立根都会每天晚饭后带她散步,今天的运动量较往常多一些,不过几人都是走走停停,脚也不太累人,要走到山顶还有些距离,换双舒适的鞋子显然会轻松很多。
但陈立根拿出的那一双拖鞋真的太丑了,丑的李月秋压根不愿意上脚去试试舒适度,她完全不记得她有这一双的鞋子,能被买下来也是这双拖鞋上辈子烧了高香。
既然不是她买的,那肯定是陈立根买的了,百货大楼那么的款式,也不晓得陈立根怎么会挑了这么一双,鞋子颜色是桃粉色的,单论毛线的颜色是挺好看的,但与鞋底相接勾线处偏偏又是一圈鹅黄色的毛线,斑驳的颜色就不说了,这鞋子毛毛糙糙,凸一坨又凹一坨,跟老鼠啃过似的。
真的太丑了。
完全不配她今天穿出来的衣裳,不仅不配,和她柜子里所有的衣服都是不配的。
陈立根手心被抽空,低敛的眸子闪过一瞬的懊恼,但很快就消失了。
陈立根在一些事情上是说一不二的,他会拿李月秋没办法,但没法子也能用没法子的法子来办,总有能治住人的法子,一般情况下他会和李月秋耗,饶是李月秋有时候再作精怪也只能乖溜溜的听话。
虽然嘴上拒绝了穿这双丑拖鞋,不过李月秋心里想最后八成估计还能穿上。
可没想到陈立根竟然把那双拖鞋以一个极快的速度放回了袋子,再抬头的时候也没再说换鞋的事,他挨着李月秋坐下,拿出带的一个橙子仔仔细细的剥了皮喂到人的嘴边,“累了我背你。”
橙子酸酸甜甜的味道好极了,咬一口下去都是清新甜味,李月秋就着陈立根的手咬了好几口,她轻轻的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