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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山镇,荆山脚下的一个不起眼的小镇,不过最近几日,荆山镇却突然热闹了起来。
这一日黄昏,荆山镇突然来了两个行色匆匆的路人,一男一女,男的丰神俊秀,女的貌美如花,不过此时这二人脸上却满是风尘仆仆之色。
这两个行色匆匆的旅人,正是夺命枪公孙胜和少女阿狸,二人连日急行赶路,终于在这一天天近黄昏,来到了荆山脚下的荆山镇。
进入了荆山镇后,公孙胜和阿狸二人便直奔镇上的客栈,随后简单的吃了一些饭菜,便双双回房歇息了,这些天来,公孙胜和阿狸实在是累坏了。
次日清晨,公孙胜和阿狸早早的起来后,随便吃了些饭菜,便进入了竟然开始了寻找凌云居士的行踪。
荆山,千山万壑,回环耸拨,绝壁孤岩,比比皆是,要在这些峰壑之中寻找一个人,无异是大海捞针。
公孙胜和阿狸二人,花了整整七天的时间,在荆山的危峰绝谷之间,四处奔波,然而最终却一无所获。
据杜绝所说,“凌云居士”已经十多年没有在江湖上出现,而且十几年前“凌云居士”年纪已经不小了,如今是否仍活在人间,还是一个未知数,“凌云居士”当年曾出没十二峰之间,但是也不能就因为这个,就当做是“凌云居士”一定隐居此地的理由,可是不管如何,公孙胜一定要找到“凌云居士”,以找出当年公孙家灭门惨案的凶手。
这一天是第八天的开始。荆山上下被一层薄雾所笼罩,此刻,太阳刚刚升了起来,照在薄雾上,呈现出一片淡淡的昏黄的颜色。
这几天来,公孙胜专找一些地势隐蔽,险峻的地方搜索,其中的辛苦是可想而知的,连公孙胜都有些支持不住了,更不用说阿狸一个女孩子,不过阿狸虽然苦不堪言,但是阿狸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默默的跟着公孙胜的脚步。
这里,是荆山深处的一道绝壁,怪石林立,泉水由乱石中奔腾流下,激起的浪花一朵朵,就仿佛是风卷起的一堆堆的白雪,轰隆之声,震耳欲聋,让人一见之下不由得感到有些惊心动魄。
公孙胜和阿狸在乱石中踩着凸出水面的石头跳跃,顺着水流向下行去。
过了不一会,水势一缓,公孙胜和阿狸眼前现出一个大约有一亩左右大小的深潭,潭水清澈见底,波光粼粼,深潭边上,各形各色的巨石,星罗棋布般的摆放着,石面平滑得就好象巧手匠人打磨过的一样。
公孙胜和阿狸停在一个巨石上,此时山光水色,使人神清气爽。
“少爷,这里好漂亮啊!以后我们在这里隐居好不好,”阿狸见到此情此景,顿时一扫脸上的疲惫之色,对着公孙胜兴致勃勃的说道。
公孙胜闻言点了点头,“好,这里的风景确实不错,”公孙胜说道,不过公孙胜的兴致却是不高,这里如画的美景都抹不去公孙胜眉间的惆怅,一连八天都没有找到“凌云居士”的行踪,公孙胜感到有些失望。
“少爷,我们一定会找到“凌云居士”的,阿狸见公孙胜一脸的愁容,不由得出言安慰道。
公孙胜闻言不由得苦笑一声,不过却没有说话,像这样如同无头苍蝇般的寻找,不知道要几时才能找到凌云居士,公孙胜无奈的想到。
就在这时,突然刮起了一阵小风,阿狸突然抽动了几下鼻翼,“少爷,什么味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