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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第一卧底(中) 龙渊 1049 字 6个月前

    沈墨坐船回到了通州,一路在船上跟姜姑娘自然是柔情蜜意,享之不尽。

    到了通州以后,他将姜姑娘放在这里,让她全权负责通州的各项事务。然后又拜见了家里的刘敬祖,抚慰了一下小符姑娘,嘱咐她们尽快搬到成都去定居。

    随后沈墨这才扬帆而去,直接沿长江出海,顺着海岸线一路向北,来到了山东海域。

    海军旗舰换上了沈墨的北斗天罡旗,到了胶州湾附近的灵山岛之后,自然是师宝瑛亲自率军来迎。

    沈墨在这里经过了短暂的停留,随后换乘了一条不起眼的商船,从琅琊山一带的海岸边登上了山东的土地。

    从这一刻开始,沈墨就开始改名换姓,改变装束,彻底变成了山东起义军中的一名小兵。

    在沈墨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包括枪支弹药、特战营、海军舰队这一类带着名明显通州印记的东西,都会尽量避免出现在山东人的视野中。

    换句话说,只有当沈墨生命出现危胁的时候,才可能听到通州的火药武器发出的枪声。

    ……

    沈墨他们这一次出发,部队的人数一共有三百五十人。

    其中五十个是农民起义军打扮,身上穿着老羊皮袄,身后背着大刀片儿,肩上扛着扎枪长矛。

    这五十个人是即将投入王云峰山寨的特战营战士。他们的武器装备已经提前运到了王云峰的山寨中。

    至于另外的三百特战队员,则是由赵景屏负责率领。

    他们这一次除了护送沈墨到王云峰的山寨,之后还要在王云峰的草桥镇正西二十里处的九仙山占山为王,设下一个山寨,以便随时就近对沈墨做出策应。这些人当然也全都是全套冷兵器的起义军装扮。

    至于沈墨的本人的一身装扮,就更有意思了。

    如今神墨正像一个大头兵一样,走在了队伍的行列里面,丝毫都看不出他身上有任何出奇显眼之处。

    他的脑袋上戴着狗皮帽子,青布棉袄外边套着一件老羊皮背心。下身穿着一条灌进三十斤高粱米都没问题的大裤裆棉裤。脚底下还蹬着一双皮面儿的踢死牛儿大棉鞋。

    沈墨腰间扎着一条不伦不类的绛红色布带子作为腰带,棉裤的裤脚小腿处,还用腿带子绑着两块带毛的狗皮用来保暖防湿。

    他这全身上下的打扮,虽然是轻便保暖,穿着舒适。可是看上去这个窝囊劲儿那也是没谁了!

    如今的沈墨鼻子头冻得通红,两只手全插进了老羊皮背心里取暖,在他的腰间晃里晃荡的挂着一把刀。

    大家还记得沈墨那把一两银子的“宝刀”不?要是跟这把刀比起来,那把一两银子的雁翎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超豪华配置了。

    只见沈墨这把刀上根本就没有刀鞘。整片刀面上生满了铁锈。除了被锈蚀得斑斑点点以外,本身打造时形成的坑坑洼洼也是成排连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