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立下字据。”季仲顿了一顿,“只是进山未带纸笔。可以让屠叔叔几人把熊抬走,我随几位回去立字据。”
季仲自觉自己这般算是“孤身入险”,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来,对方没有理由不应的。
看到对方唇角微微上扬,季仲长而缓地舒出一口气。
可才舒到一半,便噎住,听得对面的小姑娘道:“要字据,便要当场立,东西都被你拿走了,我与言弟又受了伤,你若是反悔,谁能拦住住你?”
苏槿瑜扁扁嘴。很没底气地想着:他来拦……
苏槿时却不知他的想法,听到对面的人应下只要有纸笔就立字据的话来,轻轻拍了拍苏槿笙的肩。
不需她说什么,小家伙便从衣裳里抽出了几一小叠纸和一支毛笔来,用手沾湿了笔头,转瞬便写出了一份字据,抬起头来看向自家阿姊。
苏槿时笑了一笑,扭头问季仲,“这只熊,能卖多少银子?”
季仲也不知,转脸看向屠猎户。
屠猎户想也没想,直接答道:“一般也就卖个二三十两银子,不过这只看着大,许能多卖个十来两。”
苏槿时挑挑眉,“一份熊掌都不止这个数。”
见那么小的孩子都能写出字据来,屠猎户再一次被质疑,反而没了之前的恼怒,解释道:“昭县哪里有人吃得起熊掌?那得有旁的地方的人来收才成。”
苏槿时恍然。
京城里的物价与昭县全然不同,便时林塘村里,也与昭县不同。
原本还想着一只熊能换个两百两银子,一家人搬到昭县去,买个小铺子,远离林塘村这个糟心地,现在看来是不成了。
不过几息的工夫,她便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让苏槿笙在纸上写下二十两的数额。
村里寻常人家,五两银子供一家三口做一年的嚼用。是以,苏槿时根本就不觉得谁身上会带着二十两银子在上面。而他们既是不能一鼓作气地搬离这里,便要留一分余地。好歹这么多人出了力,给他们一点甜头,买个交情。
利落地在落款上几下林塘村苏槿时之后,便将笔递给季仲。
季仲看着她的一手漂亮又锋芒毕露的小楷,心下惊叹,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去接她手里的笔。没想到被对方当成不识字之人,抓过他的手便用匕首划他的破拇指在字据上按下指印。
这一瞬,他觉得自己的心都多跳了几拍,面上火~辣辣的,抬眼看着她,移不开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