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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有个公司,愿意给你出学费生活费,还能送你去国外参与短期培训,然后你毕业了,得去那个公司工作。”

    说得就是他的沈氏,这会儿大学生多金贵,要是能招个京大金融专业毕业生,完全能拿出去当招聘招牌了。

    而且金杉头脑灵活,学业也不差,还是信得过的朋友,招进去历练一段时间,就是一员干将。

    “啊——”金杉张着嘴巴,听到前面的时候,心想,还有这种好事,听到后面,又犹豫了。

    这不就是去打工了?听着像私人的企业啊。

    应彬旁观者清,问了个关键问题:“那公司你熟悉吗?”

    沈鱼摸了摸鼻子:“挺熟的。”

    应彬点点头,沈鱼熟悉,那肯定不会坑人,其实也不是不能考虑。

    他们金融专业的学生,该有的敏感度还是有的,国家现在的经济发展形式,以后私人的企业肯定会越来越多,说不得就有做大做强的。

    他们趁着公司式微时加入,往后做出一番事业,岂不是比在体制内给人算账强?

    金杉见他若有所思,便问:“你是不是有什么打算?”

    应彬跟他们没什么可隐瞒的,况且还有事要问沈鱼,便直接把自己的想法都说了,最后道:“你的情况,你自己决定,不过我建议就算想答应,也亲自去看一看。”

    金杉听得直点头,然后就听见应彬跟沈鱼说:“你说得那个公司招人吗?我什么都能干,放假的时候能不能去打零工?”

    沈鱼一愣:“你是说……实习生?”

    “对,就是这个意思,能去吗?我不要钱,就是想多实践,学习一些工作经验。”应彬说。

    至于租书店,之前的小时工同学干的挺好的,光租书记账这种活儿,学不到什么东西,肯定不如那些大公司。

    梁岳龙听着,觉得这主意真不错,连忙道:“能加我一个吗?你看我这体格儿,体力活我也能干。”

    沈鱼:“……”

    还有这等好事。

    第213章

    签不签委培协议另说,毕竟是关乎未来的大事,但应彬的实习提议,金杉也很感兴趣。

    他是有心结,这辈子不管怎么样,总要去米国看一眼,看一眼那个让他妈选择放弃他和爸爸的国家。

    只不过现在没有那么着急了,他最近回去,兴致勃勃跟他爸说,他跟同学合开的租书店赚了多少钱,想让他爸轻松一点儿。

    结果他爸跟他说,让他好好学习,实在想去米国,就把家里房子卖了。

    金杉家有大半套四合院产权,是他爷奶留下来的,原本是整套,早些年家里过不下去的时候卖了两间屋子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