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心地打开来,里面确实有东西,用布抱着,再次小心地打开这层布,便看到一只镯子。
翠绿的镯子,流光溢彩。
沈烈小心地捏起来,对着光照了照,通透晶莹,被光一照,镯子散发着温润的光。
他并不懂这些,他小时候家里也许富裕过,但他记事的时候,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并没有机会去认识这些奢侈的物件。
不过看得出,这是真的玉镯子,还应该是很好的那种。
他捏着那镯子,对着阳光仔细看了一番,之后笑看着冬麦,压低声说:“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冬麦都看傻眼了,也很小声地说:“这个肯定很贵,我听说我们隔壁村有一家挖出一个金簪子,卖了不少钱呢。”
沈烈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玉镯子,之后便拉过冬麦的手:“来,试试。”
那玉镯子一到手腕上,冬麦便感觉凉凉的。
沈烈看她手腕,纤细柔白,如今戴着这玉镯子,衬着皮肤光润柔和,便很满意:“你戴着挺合适的。”
冬麦忙说:“快摘下来吧,我怕弄坏了。”
沈烈道:“那也行,先收着吧,等以后咱们家里条件好一些,合适的时候再戴。”
冬麦听出他的意思:“不卖吗?这个挺值钱的。”
她是想着,他不是要贷款做买卖吗,如果卖了这个,也许能顶一些用。
她不懂这玉镯子值多钱,但总觉得,这么辛苦找到的,估计是宝贝吧,应该很贵。
沈烈握着她的手:“冬麦,我听说现在结婚,有的都要准备三金了,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我条件就这样,你也知道,没钱给你准备太多,现在你自己发现了这个,肯定得留着。”
他温声说:“就当我祖上留下的宝贝,传给儿媳妇的,你收好就是了。”
冬麦低头摩挲着那玉镯子,确实挺好的,触感温润舒服,想想这是沈烈祖上的,卖了的话确实可惜:“那咱们就收着吧,我现在戴,怕别人看到说道,也怕弄坏了,咱先好好收着。”
沈烈点头,于是两个人重新把那镯子放在盒子里,又藏在一旁的杂草堆中。
沈烈笑着说:“等会我们回去,你抱着一堆,我抱着一堆,就说是当柴火烧的,别人看到也不奇怪,不然咱拿这么一个盒子,被人看到了,还不知道怎么传。”
冬麦自然明白:“好,我知道,财不露白,不能让人看到!”
收好了盒子后,沈烈又去各处检查了一番,甚至把墙角墙壁都敲了一遍,不过再没发现这样的暗柜。
只能说,当年被搜查的时候,确实很仔细了,连一个铜板都没能留下。
沈烈:“镯子肯定不卖,给你留着,别的也没什么,咱俩的发财梦碎了,还是老老实实收拾屋子,准备做买卖勤劳致富吧!”
冬麦噗地笑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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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个收拾了半天院子,又找来电工帮忙拉电线,电线倒是很容易安装,买一个电表装上就行了,电闸也给安上了,不过拉电灯的话,暂时手头钱不够,需要电工那里去公社电力局再取电线,还得等他有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