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还好!”他拍拍胸口,庆幸少爷还活着,当年两人闹分手的缘由他很久以后才知道的,那时候就觉得他家少爷真是个禽兽,被打死都是活该。
何彦去端了水来擦地板,一边擦一边唠叨:“少爷啊,咱们明天也去请个武师父当护卫吧,您当年那么对待顾公子,他肯定要报仇的,以前见不着就算了,如今可不就羊入虎口了么?”
他想,难怪白天少爷出宫后脸色那么难看,肯定是见到顾公子了,说不定两人还是同期进士,那可就惨了,以后都在翰林院,抬头不见低头见,他家少爷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赵璋一路骑马回宫,第一件事就是去浴池泡了个澡,洗完后吩咐人把那龙袍拿去烧了,免得他想起沈嘉被他亲吐的事情。
杜富成不知道他为什么出宫一趟回来更生气了,缩着脖子说:“皇上,宁妃娘娘送了补汤来,正候在殿外。”
“让她滚!”赵璋现在不想见任何人,他这后宫里的五个女人,全是长辈硬塞给他的,不管如何,名义上都是他的妻妾。
“他居然没有成亲。”赵璋不否认自己听到这个消息时是心花怒放的,他年少爱上了一个男人,从此别的男人女人就再也入不了他的眼了,本以为这辈子要孤零零地过,可如今,沈嘉自己送到了他身边,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当年为了逃避宫中皇子争斗,他向父皇求旨外出游学,走到蜀州时,想起父皇的恩师怀安先生致仕后就留在蜀州保宁府,于是上门求学。
蜀州天高皇帝远,朝廷的动静一两个月才能传过来,他顿时清净了不少,于是决定留在保宁府。
初见沈嘉,他是个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郎,唇红齿白,肤白貌美,整张脸如最上等的玉雕般精致,若是换上女装,怕是长安高门大户的贵女也比不上。
但第一眼他是不喜欢这个少年的,还没长开的少年郎,雌雄莫辨,让人容易联想到宫里的内侍,少了几分英武之气,而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软绵绵的男人。
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呢?
也许是某一日,他拿着一捧野花如风般奔跑进学堂的时候,笑容比花儿灿烂,一眼就照亮了人的心。
也许是那一年中秋,他穿着一袭白衫挥舞锅铲为自己亲自下厨的时候,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厨艺堪比御厨。
也许是那年除夕,他硬拽着自己去沈家过年,亲手教自己包饺子,还偷偷往他的饺子里塞铜钱,笑着祝他长命百岁的时候。
他活的像颗太阳,温暖着身边所有人,可他非要说自己是棵野草,见风也能长的那种。
那年元宵,他们一起逛街看灯,后来在河畔边,沈嘉红着脸跟自己告白,满街的灯火都不如他的眸子明亮,赵璋第一次体会到了欣喜若狂的滋味,原来,他早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在这个少年,两人很快就成了别人眼中形影不离的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