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忙忙碌碌一个小时,却要在十五分钟之内全把饭部吃完,宋凌就觉得没什么意思。
可自从遇到洛闻川之后,吃饭这种事就变得不太一样了。他喜欢小孩儿吃到美食时晶亮的眼睛和餮足的神情,喜欢和他坐在自己对面,说着他原本不会在意的小事。
像这样一顿饭吃上一个小时,说说笑笑,也就没有那么强的任务性。
也是从遇到洛闻川的那一天起,宋凌开始留意哪家的菜品特别,哪家的点心做的精致。
洛闻川爱吃糖醋类的菜品,爱吃桃花玫瑰酥,喜欢穿白色,喜欢听节奏感强的歌曲。
所有有关洛闻川的事,他从没有在洛闻川面前提及,却一直都知道,并且险些把这些变成自己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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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外,来来往往的陪护家属手中提着从医院食堂打来的饭,宋凌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推门而入。
没什么好逃避的,谁离了谁都得活着。
陷在洁白软枕里的洛闻川此刻正看着窗外,大概有一段时间没有进食,看上去脸色不是很好。
几乎是一瞬间,在宋凌推门而入时,洛闻川抬起了脑袋。他看着突然出现在冰病房里的宋凌,眼睛在转瞬充满了光彩,像只翘首以盼等待主人回家的小狗。
“谁又会喜欢去做一只狗呢。”
洛闻川说过的话,宋凌已经忘不掉了。
很辛苦吧,在别人面前当一条乖狗。
宋凌想到「狗」这个字,忽然觉得心下一阵恶心,有些人看不上狗,有些人连狗都不如。
“凌哥。”洛闻川的目光在宋凌身上,他唤了一声,却没有得到回应。
“凌哥昨天去哪里了?”
宋凌把菜放进碗里,木讷道:“有些累,先回去睡了一觉。”
“凌哥睡了很久,一定累坏了。”洛闻川看向宋凌的眼眸中满是关切。
宋凌看着这双眼睛,忽然觉得昨天听到的事好像一场噩梦,梦醒过来,洛闻川还是那个松县里蒙尘未亮的一块赤金。
宋凌曾经很希望能拨去洛闻川身上的尘灰,让所有人都能看到洛闻川的光彩,可是直到今天才发现这个人远比他想象的要「耀眼」。
Enigma,洛怀山的小儿子,怎么会有蒙尘的时候呢。
“吃过午饭了么?”宋凌问了一句。
“没有,在等凌哥。”
“晚饭呢。”宋凌问的是昨天晚上。
“没有,我在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