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康本来还担心,沈东月会不习惯在林子里,没想到丝毫不比男子差。
不仅如此,李明康还亲眼所见,长乐公主用一个石子,把一只窜出来的野鸡给打死了。
虽然他用石头也能打死,但是那精准度与反应能力,还有速度是李明康不敢想象的。
难怪长乐公主能够带领将士去攻打蛮族。
不是靠着公主的名头,而是有真正的本事。
果然,天色黑下来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到达墓地。
飞虎军已经动作迅速地开始支帐篷,还有起锅做饭。
这些已经得心应手,不需要沈东月去安排。
沈东月看着沈蒙迅速的把帐篷支起来,然后拎着自己的包裹进去了,进去的那瞬间,沈东月好像看见了一抹橘色。
这是把裤子给刮烂了,露出里面的橘色了吗?
沈东月啧啧了两声,“让你们穿在外面还不听话,这得浪费多少裤子?你娘给你缝一条裤子容易吗?她都不舍得给自己做新衣服。”
沈东月说这些话完全是为了调侃沈蒙,以他们现在的生活,还不至于做件衣服都不舍得。
沈蒙恼羞成怒的喊道:“东月姐,我拿的裤子足够了,好多条。”
沈东月嘿嘿笑了起来,“难怪你的包裹那么大,原来是为了装衣服的……”
“浪费,实在是浪费。”
沈东月边感慨,边往林子里边溜达去了,留在后面的那些小子们无语的对视了一眼。
得把裤子再好好绑一下,免得被刮到。
要说进林子里最浪费什么,那肯定是衣服。虽然说他们会把裤脚那里绑得严严实实的,防止虫子,还能行动迅速,但还是会刮到。
以前他们都是被刮了,直接在外面套一条,这样刮的地方不重复就不会露出里裤。
现在虽然照样露不出来,但那抹橘色时时提醒着他们,要小心,要不然会丢人。
这样一来,反倒提高了他们的功夫,更加小心行路,在林子里的速度更快了,当然,这是后话。
没一会沈东月拖回一头鹿来,朝着沈东离他们说:“最近就吃带来的干粮吧,林子里有不少的野物开始揣崽子了,别乱打。”
“好。”
沈东月忧伤的看着林子,本来他们离大武国边境那里,只有十天的路程。
而旁边不远处,就有那个老林子的接壤处,她还想去看看呢,现在看来,不是个好时机呀!动物都揣崽子了,自己总不能老捡着公的打吧!
虽然现在不缺那口肉,但是若打动物都要小心着点,实在是不能尽兴了。
叹了口气,那就回去以后把东西拍卖拍卖,直接跟东离去海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