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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是以主人的身份问的,还是单纯八卦。”妖魔骑士闷闷地说。

    “单纯地满足我那无处安放的好奇心。”女巫小姐呲牙笑道。

    “乔治,就是那个马倌。他有一个家传的盾牌。你们明白的非常传统的那种。”维金森换了更舒服的姿势坐在地上说。“我对此很感兴趣,但是那东西有点魔法属性的限制,我需要想把所有权弄过来。”

    “所以才带对方夜游妖精之乡,混熟了好下手。”厄休拉无趣地收回目光“啧,妖精的老把戏。”

    遇仙。经久不衰的世界范畴的民间故事主题。

    英国的妖精们也对此乐此不疲,从乡间的普通村民到皇家舞会上的贵夫人,各个阶层总会有人宣称他们遇见了一些奇怪的事情,谁也不清楚这些妖精挑选人类的标准,也搞不懂它们从中到底获得了什么好处。

    被仙人带去夜游,是乡间最时髦的话题,如果你因此获得指点挖到了一些古代金币,那这个故事甚至会流传几百年。

    “所以,你要拿什么交换。”厄休拉打了个哈气,趴在桌子上,抬起因为今天一直在妖精之乡的影响,一直没熄灭的金色眼睛,懒洋洋地问。“等价交换?”

    “当然是等价交换。”妖魔裂开嘴,笑了。“不过是以人类愚蠢的价值观作为标准。”

    “……”厄休拉作为愚蠢的人类一员觉得被内涵了。

    “不过我现在都没探出他想要什么。”妖魔骑士抱怨道:“为了和他拉近关系,我把我的爱马都塞进他养的那匹里面了。就为了每次我去的时候,那个蠢马不要乱叫。”

    那真是非常辛苦了。厄休拉想,不过她指的是那匹马,小小的身体里面要塞两个灵魂,有一个还是死灵。这和人类鬼故事里面的鬼上身有什么区别,真是太可怜了。欺负人家马不能找人驱鬼。

    “对了,主人你们开了侦探事务所不是吗?能不能……”他突然想到什么,兴奋地看向两人。

    “不能。”厄休拉努力打起精神,直接打断了他。“我们是正经生意,业务不包括帮邪恶妖魔抢无辜人类的传家宝。”

    “拜拜,我们要休息了。”她挥挥手用结界直接把对方排斥了出去。

    “困啊,约翰叔叔说得对,咱们能不能改个作息啊,天天熬这么晚。”厄休拉趴着转向艾瑞克的方向问。

    “可是社交季不就是要狂欢到午夜,然后中午起床的一个季节吗?小姐~”小福尔摩斯用一种自由浪漫的社交达人口气说道,耸了耸肩。

    厄休拉噗嗤一声笑了。这个点穿着工作服的他明显是加班归来的可怜打工人,福尔摩斯先生他们那一身才是享受社交季的标配。

    “你要笑死我。哈哈哈。”女巫小姐擦了擦眼角的泪花。“不行了,不行了。我要睡觉了,明天我一定要把生物钟调回来。”

    “那可不行。明天晚上我还想带你参加个聚会呢。”艾瑞克·福尔摩斯说。“为了不辜负你今天难得的异界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