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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姜问:“婚书?不是大婚后,官府就会给改户籍吗?”

    这时候就发现,到底不是土生土长的本朝人,她有些常识真的是不具备。自她到了这里,医书看多了,还真不知道婚书是什么。

    好在林如海书房里书目极多,直接翻出大周律来给她看::“凡男女订婚,若有残疾、老幼、庶出、过房、乞养者,务要两家明白通知,各从所愿,写立婚书,依礼聘嫁。”[1]

    林姜恍然大悟:“这是件好事哎。”

    林如海:……这当然是好事,否则怎么会写进大周的律法啊!

    林姜指着里头‘庶出、过房’说:“所以那些话本子里,什么庶妹代替长姐出嫁,旁支代替嫡系迎娶,都是瞎写吗?婚书上这不都注明了吗?要是有弄假可以解除婚约的吧。”

    林如海心力交瘁,最近他的两大未解之谜就是:三哥林长洲在想什么?侄女林姜在想什么。

    但还是连忙给侄女恶补课程,这都要出嫁了,还不知道婚书是啥,那多容易被人欺骗啊。

    林如海继续往后翻,给她看:婚书内必须列清楚生辰八字,籍贯,上三辈直系亲属的名姓户籍和功名(如果有的话)。

    “连媒证的名字都要列在上头,一般是不会作假的。但也不排除有些人为了些缘故特意伪造。”法律之所以设定,就是因为有些人总想越过法律的界限去。

    林姜一笑:“可卫刃是被皇上从荒村带回来的,这些都不能够知道啊。他的婚书上能确定的,只有皇上这位媒证,可惜还不能直书陛下名讳,要为尊者讳。”

    可以说是极为简略的婚书了。

    而她自己……虽然可以写,但全部都是系统伪造的假出生信息。他们俩的婚书也真是很有意思:除了人是真的,别的都是虚构的。

    想想林姜不免笑了。

    林如海不知林姜在笑些什么,也就继续道:“按说两方父母交换签订婚书即可。但一来卫统领父母已然仙去,二来,你们两个都身有官职,律法上规定,朝廷官员可以自行写立婚书。故而皇上的意思,是明日在明正宫,由你们二人自己来签婚书。陛下与我为证。”

    林姜点头:这一辈子的合同书,正该自己签。

    而她回去后,在将这件事情当成新闻想科普给黛玉,只是黛玉是早知此事的,对林姜不知道这个常识,倒是诧异了一下。

    而黛玉的婚书,应当不会是她与周黎蘅亲手签订,而是绍王和林如海来签。

    不过黛玉也不怎么盼着签这种文书,因她听了婚书内容,倒觉得有些教条,全是两门的现实与利益,全无夫妻情分似的。

    林姜倒是喜欢这种条理分明的合同:合同有合同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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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日是腊月二十八,正是林姜要在御前缔结婚书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