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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身材魁伟、手臂上雕了条龙的金大勇的到来。

    哟!大勇今天也来买卤味啊!有人打着招呼。

    金大勇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香烟,笑道,可不是嘛!这里的卤味我老婆爱吃,我晚上喝点小酒的时候也喜欢吃上几口。

    再说冯旭。

    面对金大勇这样一看就很社会的大哥,居然一点儿也不害怕,反而轻松的对着对方笑了笑,大勇哥今天要来点什么?

    金大勇叼着烟说话一点儿也不影响,每一个都给我来点儿,那个藕片你给我多拿点儿,我老婆喜欢吃!

    好嘞!

    冯旭迅速的拿了个袋子装起了卤味。

    趁着这时候。

    旁边不少人金哥大勇哥的打招呼声不断。

    要说这金大勇,在他们老城区也是有点名气的,不过也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早年间,因为学习不行,金大勇就早早的辍学了,后来因为体格健壮、敢打敢拼,还当个小混混。

    混着混着,居然还成了他们那群人里的老大。

    作为一个混混头子,金大勇确实干过不少不太好的事情,什么威胁恐吓啊,收保护费啊,打架揍人啊,聚众赌博啊

    不过相对于那些个好勇斗狠欺负普通老百姓的混子,金大勇这个人其实还算不错。

    他会收取一些商家的保护费,但是答应了的保护也是实打实的,要是有人来那些店里闹事什么的都可以找他解决问题。

    并且他带的那群人,黄赌毒之中,黄和毒是绝对不允许碰的。就算是赌博,他也从来不搞大的。

    后来年纪大了点,金大勇就不愿意再做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随时随地有可能会抓进去吃牢饭的事儿了。

    因着金大勇的老婆是个文化人也不知道他一个混混是怎么娶到这么好的老婆的,还有小道消息说他老婆是被他强抢过来的。

    老婆喜欢看书,金大勇在金盆洗手之后,就和他老婆合开了一家书店。

    虽然说这年头纸质书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但是他也不是缺这个钱,开书店也只是想要讨他老婆欢心罢了。

    老城区的这些个商户,早年间大多数都被金大勇收过保护费,但是他们也不讨厌金大勇。

    毕竟那个时候世道还比较乱,保护费就算不交给金大勇,肯定还有别的人来收,至少金大勇还是真的起到了保护作用的。

    等到金大勇开了书店,从一个满脸戾气的大混混变成了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书店老板,变化大的让人侧目,以前那些事也就渐渐的很少有人提了。

    只不过可能不认识金大勇的,来这儿吃饭的时候猛的看到他手臂上的纹身,会吓一跳。

    金大勇夫妻俩是老爷子店里的常客。

    金大勇本人还行,他喜欢吃好吃的,但是要是没有好吃的他随便吃点也没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