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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被赶出部落后,弥崽就没有家了,连个栖息的地方都没有,现在男人肯带他回家,弥崽很高兴,说明男人已经把他当成伴侣了。

    弥崽顿时就不感觉身上疼了,小脸上洋溢着幸福又憧憬的笑。

    “你真要跟我回家吗?”雷骅怕弥崽适应不了现代生活。

    弥崽用力地点了点头,男人去他哪,他就去哪。

    雷骅也舍不得弥崽,所以很干脆地答应了:“好,等救援人员找来了,我就带你一起回去。”

    见男人答应了,弥崽兴奋地甩着自己的小尾巴。

    第十一章 :这是弥崽的男人,不能抢

    搜救队应该还没那么快就找到他,雷骅只能暂时留在这过原始生活,不过还好有弥崽陪着他,这让他对接下来的生活充满期待。

    丛林里危机四伏,不能待太久了,得回到部落里去,只有群居,才能最大地保障性命安全。

    弥崽的小脚板太嫩了,地上偶尔会有一些尖锐树枝或者石头,只要踩上去,必定会划伤。

    刚才弥崽跑了一路,脚底下被划出了不少小伤口,雷骅现在只想抱着弥崽回部落,然后尽快给弥崽做一双鞋来穿。

    另外还需要做一身衣服,弥崽身上那一小块兽皮,根本遮不到多少肉,兽皮底下是真空的,没有穿小内内,弯腰或者蹲下,都会暴露出私密之地,也不知道有多少兽人瞧见过弥崽的小花儿和小鸟儿。

    光这么想一想,雷骅一刻都忍不住,赶紧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弥崽身上。

    接着雷骅把弥崽抱到肩头上,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两个人一脸欢乐地回到部落。

    现在弥崽有了雷骅的庇护,部落里的兽人们不敢再赶他走了,都对他敬而远之。

    弥崽的父母全部去世了,但还留下了一个哥哥,他的哥哥也是一只雌性,名叫葫仔。

    葫仔的命要比弥崽好多了,弥崽被部落里的人驱赶,而葫仔却成了部落首领的伴侣,生活过得很滋润。

    当弥崽在丛林里狼狈地躲避豺狼虎豹,只能捡一些烂果子充饥裹腹的时候,葫仔却当着首领夫人,天天吃肉。

    雷骅带着弥崽去见了首领,想要加入这个部落。

    首领是这个部落里最健壮的雄性,身高差不多一米七八左右,比雷骅矮了一个头,由于经常在丛林里奔跑狩猎,因此首领身上的肌肉十分紧致,但整体却偏瘦,皮肤黝黑,并没有特别的壮硕。

    和身材高大彪悍的雷骅站在一起,这位部落里最强壮的雄性,也显得有点弱不禁风,像只黑瘦黑瘦的大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