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幼灵闭着眼睛,仰着下巴,配合他的动作。
粉色微嘟的唇上有一小角被他吻得亮晶晶,柔和的光线打在她安静的长睫毛上,如此的令人动心。
好喜欢凌宥呀。
怎么能这么喜欢一个人的呢?
不想要自己了,想把自己的内脏骨骼和血液都掏空,留下一张皮,让她住进来,把她和自己锁在一起。
不想成为一个人,不想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的不紧密,我们可以找到的关联无非就是感情,还有记忆。但是我们的身体却可以离开彼此,各自生存,我们会遇到自然的不可抗力,时间和诱惑让我们变心。
季眠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会离开自己。
她说的“我爱你”,他还没有捂热呢,就开始担惊受怕会失去。
季眠得到的爱太少了。
胆子小、消极厌世、怕疼怕到死、没有安全感、爱哭、渴望被人哄,这样的季眠不是家族想要看到的季眠,却是家族养成的一个季眠。
从小到大,他都没有太多自己的选择,被人推着向前走,得到什么、失去什么都没有太大的反应。
女人让他穿洋装、留长发,他就把童年给她糟蹋。
家族让他进男校,他就穿起黑领,与权力同流合污着,按照惯例。
顾九歌让他去死,他也毫不犹豫地去了。就算不能按照计划回来,也没关系。
死就死吧,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在这个季眠不能决定太多的世界里,只有凌宥是不同的。
他是自己选择去爱她的,她是一个特例。这个特例让季眠变得患得患失,不安又欣喜。
太喜欢了要怎么办呀?
恨不得将她的骨头和肉拆下来,和自己的烂肉揉成一团,用搅拌机打碎了,黏在一起。
若是生命终止,我们也就不再为变故恐惧。
永永远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这样糟糕的想法让季眠不自觉地散发出一种愉悦的的气场,他的笑容变态到失常,可惜凌幼灵闭着眼睛,什么都没看见。
这是,最佳的作案时机。
或许可以,趁着她这么美的时候,一口咬破她的喉咙。
那时,她的鲜血将往他的皮肤上飞溅。温热又干净的血液,来自爱人的血液,像一场有温度的太阳雨润着罪孽深重的心灵。
一不小心放任了自己的想象,季眠兴奋得过了头。
乐极生悲,一阵眩晕猝不及防地来袭……
“我,我不想让顾九歌回来!”季眠难过地哭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