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情舒畅地伸了个懒腰,高兴道:“喜欢啊。有酒喝有肉吃,有屋住有人陪,还有美景可与欣赏……多好。”
他愣了愣,而后写道:那以后呢?桃花最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我想了想,喝了一口酒,道:“我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我觉得很喜欢。”
他道:是什么?
“只求一世花酒,伴君数尽风流。”我道,然后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道,“我是不大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不过听我老娘讲解过后我就觉得很喜欢了。她说这话的意思,大概就是要找个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天天陪着他赏花喝酒,两个人无拘无束,逍遥自在地生活一辈子。我觉得吧,这就是我想要的。我这野性子,可受不了话本中那种千金小姐,大家闺秀的生活……那么多规矩,一点儿也不自在,还是无拘无束的生活比较适合我。不过呢,一个人喝酒赏花,又太无聊,有个人陪着正正好。你看,就如咱们现在一样……是不是就很惬意?”
他定定地望着我,眸子深深的,似有星辰乍起。
然后他点点头,弯起了唇,笑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笑。虽然他的笑容藏在他结了痂的刀疤和邋遢的胡茬下,看不大清楚,但我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十五笑起来,很好看。
明晃晃的,像是破开云雾阴霾的阳光,像是春日里初开的花蕊,落在了我眼底,熠熠生辉,明媚而妖娆。
彼时我懵懵懂懂的,尚不太明白什么叫心动什么叫喜欢。我只是知道,那日桃花树下,斜倚树干,侧头浅笑的十五,好看得像副画儿。
“你……你笑了!”很久以后我终于回神,忍不住喜道,“原来你会笑啊!我都要以为你和苏骥那个小混蛋一样,是个天然面瘫了呢!”
十五:“……”
他扫我一眼,眼神有点无奈。
“不过,我觉得你笑起来很好看。就是脸上这些伤疤还没好看不清楚……太可惜了!不行,我得去我老娘的药箱子里翻翻,我记得她那儿有一瓶生肌膏,对消除疤痕很有用的,保证你擦了之后恢复如初,白白嫩嫩的叫人什么痕迹都看不出来!”我眼睛一亮,立马就要起身。
他却突然一把拉住了我,在地上写道:一会儿再去,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先。
“咦?好啊,你问。”
他顿了很久,才写道:桃花儿,如果我走了,你会不会就这么忘了我?
我一怔,只觉得心里一下子升起一股抗拒,慌道:“为什么要走?住在桃花谷不好吗?”
他低下头,垂下眸子,很久之后,才轻轻写道:桃花谷很好,桃花也很好,十五喜欢,很喜欢。
他虽然这么说,但脸上却无半点欣喜,眼底的阴霾那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