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弟弟,你把姐姐画得再美,姐姐也不会留下来的。”她望着来时的路,“一个人一生中,一定有一件事,是道德没法阻止的,是法律没法阻止的,是爱也没法阻止的……我要去报仇了。”
她回看他,再重复。
朝阳的金光,化作仇恨的火焰,她沐浴其中。
“我要去杀人了。”
*
莫耐服刑在柳城监狱,当年犯案的地方肯定也是柳城。
这是趟说走就走的旅程,纪询和霍染因又从九霞县开夜车开到柳城,这段距离不长不短,差不多三个小时左右,等赶到了柳城,正好是半夜十二点多。
这个时间,正常的询问、调查肯定是没有办法展开了,再加上这是将近十年前的案子,在询问调查之前,肯定先调阅当年卷宗。
他们到了柳城当地公安局,局里有人值班,霍染因出示警察证件后,很快拿到了当年的档案。
莫耐当年的犯案地点是柳城大学,受害者是柳城大学的女学生,叫宋听风。
那是2007年9月15日,星期六,宋听风宿舍里的其他两人因为周末在外游玩没有回来,宋听风独自一人在床上睡觉,灯关了,晚上九点左右有人开门进来,她睡得迷迷糊糊,那个人好像在衣柜附近停了一会儿又出去,宋听风就以为是自己小姐妹准备去洗澡上床睡觉就没注意,但是等对方第二次进来却是悄无声息的走到自己床边,用一件衣服蒙住自己的脸和嘴,接着就开始强暴她。
宋听风当时吓蒙了,她试图反抗但未果,事后犯人还用她脱下来的睡衣把她绑在床边上,等到室友回来解开她嘴上手上的捆绑物这才得救。
虽然宋听风因为第一时间无法忍受遭到强暴的身体而去洗澡了,没有留存身上的体液证据,但好在当天的内衣内裤在她两个室友的强烈要求下得以保存,这也成了本案的直接证据。
宋听风9月18号上午,在室友的陪同下鼓足勇气去公安机关立案。宋听风对莫耐有印象,她的证言是怀疑那个人就是莫耐,因为声音很像,体型也一致。
女生宿舍一般对外人不开放,但是莫耐之前和宋听风的室友程想谈恋爱,他在程想的指点下常常偷偷带零食奶茶进宿舍分给程想同宿舍、同层的女同学,所以非常熟悉阿姨出没的时间和进入路线。
接着警方通过调查取证,得到了一个重要线索,同层的另一个宿舍里的学生曾经在那个时间去洗漱刚好目击了莫耐的出现,因为她总是这个点洗澡,所以时间非常准确。再加上内衣内裤上莫耐遗留的体液,衣柜上采集到的莫耐指纹,证据链完整,莫耐在9月22号被捕了。
莫耐在看守所羁押了一段时间,宋听风回家休养,并在国庆假期结束回到学校,但她还是无法接受自己被强暴的事实,10月10号,她爬到学校最高的那栋楼楼顶,跳楼自杀。
她留下一封很简短的便签,只有一行,写着“对不起,我无法忍受我自己。”
连着档案的,还有一些留存的证据。
包括宋听风当时所穿的内衣裤,当时衣柜上的指纹拓印,以及宋听风遗书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