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只要是参与抢劫的匪徒都应该叫强盗才对,事实上官方也的确就是这么干的——联合政府是没有剿抚并用这个说法的,它自己还有一堆贫民不愿意养活呢,所以对于各种民间势力,要么不管要么坚决剿灭,并不需要做出区分。
但是跑私活的商队在这上面就要分得很清楚,拿抢劫当职业的那才能叫强盗,活不下去了才抢劫的那叫流民。
遇到强盗的时候是可以讲价套交情的,因为强盗也知道把商队抢光了下次就没得抢了,毕竟谁找活干的时候都希望可以多干几年,至于敢去抢政府运输队的尸体早就凉了,还是抢走私的商队安全一点。而商队通常也不愿意和强盗硬碰硬,毕竟城市外的强盗就跟人体肠道里的大肠杆菌群一样,根本没办法消灭干净,勉强要动手的话,反而会造成菌群失调闹出病来,倒不如花一些代价和平共处。
但是遇到流民的时候,这种被人为套上温情面纱的关系就变得不现实了,因为流民是不会考虑今天以后的事情的,他们不操心以后会不会有东西可抢,也不会给被抢的商队留下活路。最重要的是,流民都是临时聚集在一起的,他们当中并没有一个权威的领导者,就算要陈说利害都找不到说服的对像。
于靖没花多少时间就做出了决定,一面让人用无线电通知城市里的人附近有流民出没,一面让自己的人加强戒备,继续赶路。他的队伍规模要比被抢的那支大得多,实力自然也更强,所以他并不怎么担心遇到流民,只是想避免麻烦。
一号城市距离三号城市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到一千公里,有穿梭机的话不到两小时,搭乘联合政府的火车大概要花三十多个小时,跟着商队走的话,通常要三个月到半年,因为他们沿途还要倒买倒卖,遇到强盗要躲,遇到天灾要避,要是赶上运气不好前面没有路了还要绕回来重走——当然光从这一点上来说,商队比王超要好一点,起码还知道有路可绕。
这些不是秘密,所以只要是个正常人都知道应该选择哪种出行方式,然而穿梭机只有权贵才能坐得到,别说吴畏,就算是“十三姨”都没有这个资格。搭火车倒是可以通融一下,但是吴畏身上背着一级通缉令,“十三姨”可没把握摆平铁路警察,所以跟着走私商队就是唯一的选择了。“十三姨”能做的,就是找个相对靠谱一点的队伍,比如于靖的这支商队。如果是前面那支,吴畏现在恐怕连身上的肉都被消化了。
也正是因为路上需要花费的时间太长,而且可能遇到的麻烦也不确定,所以商队的人才会特别讨厌麻烦,于靖肯用无线电提醒后面的人小心,已经是身为大走私商的责任心体现了。
这一天商队多走了一段路,找了个地形比较容易防守的地方宿营。吴畏不是商队里的人,跟着吃过晚饭就钻回分配给自己的帐篷里去睡觉。
天快亮的时候,和他同住一个帐篷的“疯子”带着一身雨水回来了,他被分派去巡夜了。
“疯子”在商队里的地位很高,大概相当于第一队的副队长级别,别看是个副职,走私商不养闲人,他上面也就是三个小队的队长再加一个于靖,在一百多人的商队里也算不小的官了,所以才能分到一顶四人帐篷,商队里大多数的人睡的可都是十几个人的大帐篷。
另外两个人睡得很香,就算被“疯子”吵醒了也没睁眼睛,吴畏因为白天的事有些担心,躺在睡袋里问道“没什么事吧?”
“疯子”呸呸地吐着口水,也不知道是不是有雨水灌进嘴里了,他说道“找到了个活的。”
吴畏精神一震,以为“疯子”他们捉到了一个流民,然后才知道“疯子”说的“活的”指的是白天那支商队的幸存者。
第二天在吃早饭的时候,吴畏看到了那个“活的”,是个二三十岁的男人,个子不高身材很瘦,看上去就很灵活,难怪能够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