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别逗他,半偶可能因为炼制手法,智力不及普通孩童,也多少听得懂人话的。”支修将军说道,“灵智未开的小东西,正邪与它不相干。我带去潜修寺吧,看看有没有大户人家子弟愿意收养。”
“说起这个,” 庞戬“想起了什么”似的,翻了翻剩下的备选弟子名单,“哎?那个奚士庸怎么没在备选名单上?”
“你说安乐乡里那个……跟你一样胆大包天的小家伙?”
“那是永宁侯世子,宫里皇贵妃的侄儿。大名奚平,按理说应该……”庞戬十分做作地“不甚在意”道,“哎呀,奇怪,可能是奚氏人丁不旺,手下人一时疏忽漏了。”
支修一笑,知道庞戬是故意的,也没拆穿,顺手在纸上写了奚平的名字,奚少爷那张扬出挑的脸就浮在了纸上。
奚平的“罪状”简直罄竹难书:某月某日,伙同某某、某某某等人,为一女伶敲闷棍殴打兵部侍郎之子;某月某日,酒醉,春香楼大放厥词,骂哭鸨母;某月某日,给某某人坐骑下泻药;某月某日在庄郡王府恃强凌弱,撵猫上树……
庞戬:“……”
这熊孩子可真是个宝藏,太解闷了。
支修笑出了声,在终选名单上将奚平的名字添了上去:“那就多加他一位。”
作者有话要说:
注:螟蛉有“义子”的意思。
第13章 龙咬尾(一)
初九那天,不到四更,奚平惊醒。
梦见什么他睁眼就忘了,盯着床帐上挂的生辰玉呆了片刻,看见玉上刻的“四月初九”,就想:将离生日。
他翻了个身,困倦地闭上眼,迷迷糊糊地盘算:给点什么呢?
最近新得的一串南珠成色不坏,就是尺寸大,瘦人戴着蠢笨;一块金丝珐琅的怀表,镶的孔雀是有点艳俗,不过年轻姑娘倒也不怕艳;还有个麻姑献寿的摆件,玉的质地算不上极品,雕的神女粗看却很有点将离的神韵,“献寿”既应景也吉利,不如……
忽然,奚平重新睁开了眼。
他想起来了,东西送不着了。
原来这件事在他胸口不动声色地发酵了好几天,此时才终于膨胀到了尺寸,梗住了他那过于宽广的心。
这是奚平有生以来第一次历经生离死别,感触未必深,但后劲绵长。
他披衣起床,填了半阙悼亡词……后半阙没憋出来。写完自己一看,不由得悲从中来,因为他的大作实在狗屁不通,跟安乐乡里那堆“牛皮癣”不分高下。
醉流华没得悄无声息,一时间,金平欢场黯淡,奚平忽然觉得那些温柔乡都好没意思。前两天狐朋狗友得了辆不用马拉的“油汽车”,喊他出去跑,他也兴致缺缺地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