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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雪 娜可露露 1033 字 5个月前

“……”

    龙荧实在不解江白昼的善心为何这么泛滥,可退一步想,若不是他善心泛滥,他们也没今天。这男人爱天爱地爱猫爱狗也爱小姑娘,天地猫狗不与龙荧争抢,姬云婵却能,龙荧于公于私都讨厌死她了。

    江白昼偏要哄着她,龙荧只好眼不见心不烦,衣袖一挥,自己滚出门去了。

    这两天,他们二人也没闲着。

    自从上回商量好一起去探查北骁王遗迹,龙荧便画了一张路线图。记忆有限,图画得有些粗糙,大体方位不错就好。他传信给洛山,叫宋天庆和胡冲山别急,自己亲自去探路,若无危险再回头带他们一块儿。

    这话不假,因唐春开的关系,龙荧对荒火全心全意交付,他是个没有家的人,自认洛山为老家。他觉得与其让有勇无谋的胡冲山带人去冒险,不如自己和江白昼先走一遍。他们身手更好,人少灵便,遇险也易脱身。

    而江白昼呢,随便他怎么安排都赞同,明明是不在乎的态度,龙荧偏能莫名其妙地理解为宠爱:江白昼什么都听他的。然后思路一歪,拐到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上去,仿佛他美丽的哥哥已经嫁过来了,成了他金屋里藏的娇。

    当时江白昼正在琢磨地图,龙荧臆想到走火入魔,蛇似的缠上来,突然把人推到案上压住,撒娇索吻毫无节制。

    江白昼被亲得气短,无力地一推:“你又发什么癫?”

    龙荧理直气壮:“哥哥要学会习惯。”

    “……”

    短短两天,江白昼的确开始习惯了。

    龙荧比前些日子还要黏人,几乎只要他看去一眼,不论当时正在做什么,龙荧都能突然毫无预兆地停下来,就近把他按在一个地方尽情地亲吻。

    ——一定要按在某个地方,或是床,柜子,桌案,或是门板,大树之类,总之要让他背后抵住东西,无处可躲。

    “这八成是一种癖好。”江白昼若有所悟。

    龙荧的另一个癖好是玩弄他的头发。

    每次两人一贴近,最先遭殃的一定是江白昼的长发。龙荧要紧紧地抓住它,抚摸它,用力嗅吻发丝深处的冷香,有时还会把它们当做绳索,在江白昼的手腕上系一个结,然后一直从发结吻到头顶,再从另一边吻下来,两只手吻过,沿着发梢滑到腰间,大腿上,直至脚趾……吻遍他全身。

    所谓情热也不过如此了。

    江白昼被人间的欲望淹没,陷入名为龙荧的深水里,白天黑夜浮不上岸。

    但龙荧竟然一点也不忘正事,对寻找北骁王遗迹十分积极。

    第二天宋天庆给他回信,四个字:“静候佳音。”